郵件分揀10年人力卻用派遣工 潘孟安揚言讓郵局開花! 2011年9月28日 17:25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28日偕同一名未獲續聘、在彰化郵局擔任郵件分揀工近10年的勞工召開記者會,控訴中華郵政將勞務外包,卻「未盡監督之責」,讓這名勞工工作近10年,歷經4家包商的轉換,卻沒有一家幫她結清勞動年資、給予資遣費,而且部分勞工的勞保投保薪資還被低報,承包商甚至沒有依法為全部的勞工投保勞保和健保。同時,「九五聯盟」執委胡孟瑀也質疑,「一個工作可以用外包派遣人員10年,這樣的工作還可以當成中華郵政的非核心業務嗎?」
陳情人陳女士表示,彰化郵局把郵件分揀勞務外包,她在彰化郵局從事郵件分揀工作近10年。她指出,在近幾年發生廠商沒有為全體同事投保勞、健保的事情;所得1萬5千多,外包廠商申報投保薪資卻只有1萬1千元;郵局知情後,邀集工人召開會議,但僅止於安撫,但都沒有改善,後來她們罷工,郵局也是用安撫的;最終,她沒獲得今年新得標的包商續聘,生活陷入困境。
「九五聯盟」執委胡孟瑀質疑,「一個工作可以用外包派遣人員10年,這樣的工作還可以當成中華郵政的非核心業務嗎?」他認為,公部門以及國營事業應全面檢討派遣人力的使用,需要經常性僱用的工作崗位,絕對不得以勞務外包的方式僱用勞工,以達到就業安全保障。
胡孟瑀進一步指出,依據勞委會勞資函件所示:「人力派遣業者,僱用勞工從事經常性工作,不得配合客戶需求,與所僱勞工簽訂定期契約」。換言之,一旦原外包商未得標新的勞務採購案時,欲跟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就應該要即時結清年資,給付資遣費,但是這10年來,投訴人換過4間派遣公司,卻未得到分文的資遣費,初步估計遭積欠資遣費高達15萬元。
胡孟瑀呼籲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在公務機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中加上「得標商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跟派遣員工結清年資,給付資遣費」條款,以保障派遣員工的勞動權益。
中華郵政稱:依約給付包商款項過程沒有發現不法
胡孟瑀表示,勞務外包員工的勞動權益如果產生爭議,國營事業、公部門應負起共同雇主責任,主動協助追討受損權益。
中華郵政科長盧宏哲在記者會現場說,中華郵政也是第三者,發生爭議他表示遺憾,對於陳情人沒有獲得新包商的聘用,中華郵政並沒有指派特定人員的權限,至於「資遣費要怎給,要請勞委會指導」。他還說,「中華郵政依約給付包商款項過程沒有發現不法。」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視察李怡萱回應說,中華郵政應督促得標廠商盡雇主義務,而且廠商應替勞工結清資遣費,針對本案,勞委會將進行調查並追究責任。
潘孟安痛批公務機關漠視勞工權益,未善盡監督勞務包商之責,也對於中華郵政代表在記者會上的態度相當不滿;潘孟安說,先前中華電信客服業務也是如此,也是經過踢爆才獲得改善,沒想到這類憾事也在中華郵政發生;「中華郵政行政怠惰、領國家薪水,以為發包給人家就可以不管了嗎?真是大言不慚!」
潘孟安揚言,如果未獲得處理,他會在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質詢,讓相關公部門、機關「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