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聯合報的頭版新聞 勞委會昨天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 派遣與一般員工同工同酬 【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勞委會昨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除明確定義派遣公司、要派公司(用人單位)和派遣勞工間的三方關係,也負面表列禁用派遣的七種職類,其他職類使用上限則不得逾占雇用總人數的百分之三,派遣工和一般員工還須「同工同酬」派遣工若在同一單位工作超過一年,有權要求轉為正式員工,但未訂罰則。
草案未來三讀通過後,公私部門均適用(相關詳細內容請網友自行購報參考)
本案能順利看到政府有關部門終於開竅,了解勞工薪資水平倒退十六年之癥結,但若未訂罰則,公部門或可能率先落實派遣工保護法,一般民營事業若無罰則,相關派遣勞工之權益恐無法彰顯與落實,祈盼有心人各寫一封信至
馬總統、行政院長、勞委會、各黨立法院黨團表達希望將罰則明確立法,藉以讓公、私領域各個職場都能獲得立法之實質保障。
本法案能順利推出是由各界關心勞工事務各領域的人共同努力才初見成果,小郵工不敢攬工,只是將本案在小郵工之電腦檔案抽取貼用張貼供有志之士參考,個人相信各界關心勞工權益的學者,專家,機構都曾和小郵工一樣的付出與努力,尤其是「台灣勞工陣線」的付出鉅偉。(小郵工敬P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