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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少一點,真相多一些---中華郵政公司血汗真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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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進興專區
» 這是3月28日收到勞動部對承攬之答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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蘰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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蘰舋
發表於 2014-4-1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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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回函說得很清楚
如屬承攬之性質,則事業單位對承攬人員並
無指揮監督之權責
外包只包了一區卻被指揮去做第二區第三區 上班時間地點被要求和正班同仁一樣 需至郵局上班接受主管管理 遲到還會被股長念 這不是指揮監督 甚麼才是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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蘰舋
發表於 2014-4-8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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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Guest
from 114.27.251.x
除了從法的方向 也可從形象下手 近年郵局拍了許多廣告都為了塑造形象 若能向社會大眾宣傳假承攬真雇用 必能使高層不得不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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