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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 (週日) 11:52 AM

親愛的網友:您好!
您的信件確認已完成!感謝您的來信,我們將會儘快為您處理。謝謝您!
您的來信內容如下:
E-mail:hzc0936054870@yahoo.com.tw
姓 名:陳惠澤
聯絡地址:台中市北屯區
聯絡電話:0936054870
信件編號:20121000031
發信對象: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正義不彰 死者難暝 生者難活 法令盪存
內 容:
中華郵俠向深困選舉泥沼的 馬總統報告:
選情的艱困對照08年大贏200餘萬張選票,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吧。四年前很多人因深恐兩岸關係的驟變,與扁政府的貪瀆,而只能選擇您。今年這種氛圍,卻淡化了。
當然還是有很多關心國家前程的人,還是希望您能繼續領導,所以在巷尾議論時政時,常會以這句話來苦勸曾是您的紛絲的朋友,再給馬總統一次機會,他知道錯了,他已放棄高傲,並積極地走訪基層,傾聽民眾的忿怒與心情,所以在辯論會上,才會說出怕家醜外揚下的官官相護的字眼。
總統說對的嗎?錯,當然錯了,而且還是大錯特錯。不是怕家醜外揚,而是怕罪行曝光,怕影響聲譽與仕途。法令、正直、誠信、慈悲、、、只是掛在嘴上了,誰管人民的死活呢?
今天,開國的第一天,為緬懷先烈,追其腳步與精神,我願以命立誓,為我所摯愛國家與人民,奉獻僅存的未來,正如同我在921與建構中華民國防詐工程的信念使命一樣。 用生命相搏,生於斯,死於斯。留一點價值吧。
古云:盜亦有道。人民納稅,相對於好像是黑道所謂的保護費。今日人民的苦難,就在於納稅後,卻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更糟糕的是,當國家機器怠惰不作為時,人民幾無快樂可言。在臺灣,人民的純樸善良熱情,已逐漸地消失於心。只要司權者願意認真思考國家的未來與人民的需求,這現象都可以改善,否則,真會墮落到只有立場沒有是非的深淵而難自拔。現在,就是。白道亂政違法;馬總統真難卸其責。
年來,我提者項上腦袋,為國營事業的基層郵差申張,我得不到政府具體有效的奧援,卻只得到卸責推諉。基層的吶喊真的不多,只要一個工作上的尊嚴、合理的工作條件,尊法重法的依循、健健康康的心情,可以勇敢地面對家人鄙視交錯不捨的眼光。這或很複雜,您或無法體會。但當您願意重拾您的慈悲與同理心,您將會懂。
現就以似象形文字勞委會答覆函說起,換句話說,就是脫離現實與不食人間煙火的官樣文章。
首先以2011/12/31 18:29:12 無奈的來函破題:
我也是就任於中華郵政員工 經歷過員工抗爭工作超時的事件後 局方只是改變應對勞委會方法 我實在很想提出 但是仍然無法提出勇氣 不敢面對被找出自己是反映事實的人 只想跟大哥分享 很多東西是很難改變的 。
這真是無奈下的無奈,誰造成的,馬總統。好象不公平,但馬總統08年說過,準備好了。
二以南檢所與曾明山等書自白書事件為例。
收文日期: 1001230
收文文號: 1000151468
姓 名: 陳惠澤
電子信箱: hzc0936054870@yahoo.com.tw
主 旨: 請保護證人曾明山與嚴懲南檢所 併主動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惠澤先生:
您好!有關台端所陳本會南檢所實施郵局勞動條件檢查等疑義一案,查復如下:
一、本案由於郵局郵務人員出勤情形不同於一般事業單位,延長工時工作之認定疑義較多,本會業已函請該所進一步詳查釐清,並建請台端轉知及鼓勵部落格內有關人士將相關資料或證據,逕提供該所參辦,使檢查更順遂。
二、另經查曾明山君於本(100)年11月16日確曾前往本會中區勞檢所查詢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及陳述其於台中郵局工作中有延長工時未領加班費情形,該所除詳細回答相關法令規定外,並告知如查獲雇主有違反規定,一定依法辦理,且本案業已移送台中市政府依法處分在案。
三、如有其他勞動檢查疑義請逕洽本會承辦業務單位(02-8590274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來信主旨:請維護基層勞工權益併嚴查台中郵局違反勞基法事件案
答覆內容:
親愛的惠澤君您好,您於100年12月5日致本府市長信箱的陳情案件我們收到了,我們向您說明如下,如果還是不能解決您的疑惑,可逕洽本府1999服務專線。
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100年11月11日檢查發現,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台中郵局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情事一案,本局已依法裁處並要求改善在案。至您反映偽造不實自白書一節,倘公司有前開情形,請轉知各當事人檢具佐證資料向本局提出說明,俾依法協處。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敬啟
承辦單位附件:無附件謝謝您!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敬啟
承辦人:廖芷楹 連絡電話:22289111分機35207
如果真有公權力,不要說是公部門不敢,民間企業更不敢。就因公權力不彰,就因公權力怠惰,就因司權者視法為無物,錯的,法只是其整異己之工具;而非造福,凝聚。
在沒有具體的保護傘下,誰敢具名舉發。如果真敢,又怎會干冒偽造文書,甚至是現公務員於不實文書記載ㄒ風險呢?再退萬步說,又怎能容忍十餘年來被壓榨的血汗呢?
這期間很多人失去的生命、婚姻、健康、尊嚴、、、甚至工作。就單以100年的兩次招考驗證。多少的郵差歷經考試磨難,終於考上心目中的郵局,沒幾天,一波波地逃離。他們都會不自覺地問,公機關竟帶頭違法。
勞工局不敢,勞委會不能主動調查嗎?法務部也不能嗎?
三樹林郵局柯錦春前經理自負10餘萬的加班費
陳惠澤君您好:
主旨:復台端陳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樹林郵局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乙案。
台端陳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樹林郵局」違反勞動基準法乙案,本所已於100年12月20日、27日派員前往實施本案勞動條件檢查,所陳加班未給予補休及加班費,經抽查100年10月至11月薪資、出勤紀錄。且與該公司員工會談未有假日出勤之事,查無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倘台端等對本案仍有疑義或有其他不了解之處,歡迎來電逕洽本案承辦人員。(02-23213511#707)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 謹啟
1000042481
樹林郵局以十餘年未曾報過加班。勞委會不能查嗎?最後一次有加班的紀錄,是柯錦春經理自掏腰包給付。因當時的板橋郵局大經理不准。所以為安撫郵差與體貼郵差辛勞,只好自負。
這不難查啊。真相如何,公權力就是被官僚踐踏。
四郵政資訊處的調查的回函是”經檢查該事業單位提供資訊處100年9月至11月”
親愛的陳惠澤君您好!
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年10月25日勞動2字第1000089782號函轉您申訴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資訊處涉違反勞動基準法一案,茲說明如下:
一、 本局勞動檢查處於100年12月12日派員前往該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當場並會同中華郵政工會總公司分會理事長吳文豐君實施檢查,經檢查該事業單位提供資訊處100年9月至11月員工申報逾時工作時數清單,並未發現該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動法令之情事,若您有其他事證,建請提供本局勞動檢查處再查。
二、 本局勞動檢查處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87-2號
順祝 平安如意
本案聯絡人:陳明義
連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015
原來所謂的調查方式,是由被調查單位主導。這就難怪人民的怨與恨都算在總統身上。
五一條人命算什麼李文進與吳佳育枉死
惠澤先生:
您好!100年12月12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有關台端所陳郵務士李文進等疑似過勞死一案,建請將相關資料或證據,提供所轄地方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參辦,俾便啟動疑似過勞調查認定機制,以保障當事人權益。如有其他勞動檢查疑義,請逕洽本會業務承辦單位(02-8590274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
桃園李文進之死,勞委會要當事人出面,當事人已死,僅倖存80幾歲的中風老父,被迫送到臺南安養中心。70幾歲老母不識字,也僅能自保而已。高中的獨子
又能做甚麼呢?這就是勞委會。郵局有否過當,理應查詳實。效效警政單位對無名屍的態度吧。給家屬一個交代。
最後一封是節錄郵友圈的文章
青牛: 2011/12/31 15:40:34
希望他們不要才見習3天就跑掉
我們局就有見習3天,還沒"放管"(獨力作業)耶,就嚇到離職了。這樣輕易就離職,那之前辛苦準備考試究竟算什麼?留下來一起改變郵局吧!
陳惠澤敬書 1010101
正本:政院 吳院長 監院 王院長
法務部 曾部長 勞委會 王主委 國民黨主席信箱
正氣存人間否 死者能安寧否
倖存者氣平否 民心能安定否
發信日期:101-1-1
驗證日期:101-1-1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仍請至總統府全球資訊網民意信箱填寫寄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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