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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量用派遣工 吳揆:無必要保障懲主管

中廣2011/10/6
血汗派遣工 立委籲修法捍權益
「血汗派遣工 立委呼籲修法保護權益」(蕭照平報導)
日前,審計長林慶隆在立法院備詢報告時表示,「不穩定就業」以及「工作貧窮」是目前台灣勞工,新的就業風險。
『九十九年五月份部分時間,臨時性或是派遣工作人數達到七十二萬多人,比九十八年增加了三萬多人,另外,九十九年度就業者每月工作收入低於兩萬元的,達到一百零三萬餘人,顯示出失業風險以外,不穩定就業以及工作貧窮已經成為勞工新的就業風險』
根據統計,這群七十二萬多名的非典型勞動者,其中就有五十三萬人是派遣勞工,這群勞工,除了原本薪資就比正職員工還低之外,再加上派遣公司的中介,實際所得也就更少,完全呼應「工作貧窮」的說法。對此,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胡孟瑀表示,資方對派遣工的勞力剝削,是很嚴重的問題。
『學術上有個名詞叫做彈性剝削,它指的就是說這種非典型的雇用,必然會造成一些剝削的作用,我舉例來說,因為派遣方式必然是上級要透過包商來承接案子,再聘請些勞工來給付勞務,那包商會在標案上彼此競爭,競爭就會不斷往下壓,往下壓就很有可能造成派遣公司,雇用員工上會剝削員工的方式來保持自己的利潤,這是整個台灣在派遣結構制度上很致命的問題』
不僅薪資被剝削,同時,派遣工也看不到晉升的機會,胡孟瑀更表示,對年輕人來說,派遣是份看不見未來的工作。
『最致命的問題就是年資沒辦法累計,以勞基法的標準來講,每工作滿一年就有特休假,這部分約聘雇就沒有這樣的好處,另一個更致命的在職業上缺點就是,他不可能有所謂的晉升,甚至加薪的機會,我想這對勞工是非常大的影響,在這份工作上是不可能因為成就而有加薪升遷的回饋,我想這種工作,特別是對青年人在職場上感到挫折』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認為,勞工薪資多年沒有調整,與派遣公司壓縮勞工薪資有關。
『基本上如果公部門自己做約聘就可以,那為什麼要透過派遣公司來勞力剝削,既然能編預算給勞工,為什麼不直接給勞工還要透過派遣公司,這種便宜行事會變成惡性循環,你看這幾年台灣工資都沒有漲,工資也被壓縮就是因為有這些血汗勞工』
潘孟安更表示,行政部門大量委外派遣勞動者,但卻沒有明確的法令規範,讓派遣工名符其實成為血汗勞工。
『這五十幾萬派遣工沒有法律規範,變成派遣工沒有勞保健保甚至沒有退輔提撥,變成血汗勞工』
換句話說,派遣工一旦發生勞資糾紛,因為勞基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往往勞方是求助無門。因此,潘孟安認為,修法工作是當務之急。
『未來修法方向有幾個方向,最好全部納入勞動基準法,要不然最起碼也應該要有派遣專章,讓雇主跟員工之間權力平衡的立法,是當務之急的工作』
國民黨立委侯彩鳳也有相同看法,她認為派遣工作不能無限上綱,必須要有比例管制,同時,派遣公司的成立,也必須要有一定的審查機制。
『它必須要像外勞一樣要有百分比,就是說一個公司有十個正職勞工,卻有九十個要用派遣工,這也不行,我們要約束百分比;還有派遣公司要成立,你的財務就必須要健全,這都是必備的,如果財務不建全或惡性倒閉,老闆也必須像雇主一樣要有被判刑或限制出境才行』
除了限制比例以及強化派遣公司的審查之外,民間團體胡孟瑀要求修法,應該以「同工同酬」以及「要派單位負起共同雇主責任」的方向來思考。
『立法的話,我認為派遣勞工跟同樣工作崗位同樣工作內容的人,應該要同工同酬,沒有理由去做剝削的動作,沒有這道理這是不符合公平性原則的,第二個就是說,我們應該要將使用派遣勞工的要派單位,應該也要把它視為一併的雇主,學術上講的共同雇主責任,換句話說,勞工相關權益跟安全不只是直接雇用他的派遣公司有責任,使用它的要派公司也有責任,也要負擔共同雇主責任,這兩點是最重要的』
針對派遣工的權益來修法,藍綠都有共識。不過當政府透過派遣,降低失業率的同時,不禁要思考派遣到底是解決失業問題,還是延伸出更多的勞資問題。


中央社2011/9/28




派遣工控違法 勞委會依法查處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8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潘孟安今天接獲曾在彰化郵局從事郵件分揀工作數年的選民陳情,指遭新勞務外包廠商無故資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專員李怡萱說,將依法查處、絕不寬貸。
陳情人陳思妘在潘孟安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示,彰化郵局外包郵件分揀工作,她受廠商聘任,在彰化郵局從事郵件分揀工作數年,即使得標廠商不同,也都繼續進用,但這幾年卻發生廠商未幫派遣工辦理勞健保、發給薪資低於合約所訂時薪、10名派遣工僅她1人無故被辭退,她懷疑自己因反映薪資問題遭解雇。
她說,新承包廠商4月張貼通告,沒接到電話通知的人就是不續聘。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處投攬管理科長盧宏哲表示,這屬於勞務外包的承攬契約範疇,中華郵政是第三者,對承包廠商僱用人選,沒有指定人選權限。
李怡萱表示,勞委會絕不容許廠商在勞務採購過程中發生這樣的事,將查處,絕不寬貸;除廠商責任,機關也有責任,應依政府採購法督促廠商要符合勞動法令的義務。
潘孟安要求,相關部門應立即通盤檢討政府勞務採購政策執行的違法不當,並行政懲處彰化郵局放任派遣勞工遭剝削,卻還推諉卸責,並應在1週內提出報告,否則將移請監察院調查。1000928
中廣2011/9/28




人力公司頻換老闆 解聘不用負擔資遣費
在郵局擔任雇員數年的陳小姐今天出面指控,人力外包公司多次換老闆,現在被解雇,完全拿不到資遣費,郵局也對外包廠商,也沒有沒有監督,勞委會表示,會進行調查,人力公司有違規情事,會開罰,絕不寬貸。而公務機關也有監督責任。(蕭照平報導)
『他貼了一張通告在我們的打卡鐘上面,沒有接到電話通知的人就是不續聘』
沒接到電話被解雇的,就是在郵局擔任臨時雇員的陳小姐。對此,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胡孟瑀,批評相關單位沒有負起監督人力外包廠商的責任。
『今天我們這位陳小姐,過去十年以來換了四個外包廠商,四個雇主,這部分中華郵政有沒有要來監督,在這些外包廠商不斷轉換雇主當中,有沒有結清資遣費,有沒有結清年資給陳小姐,完全沒有』
不過,中華郵政科長盧宏哲表示,對於外包廠商的人事承攬,並沒有干涉的權限。而勞委會專員李怡萱表示,外包廠商有無違法,會進一步調查,該處罰就絕對不會寬貸。
『關於廠商資料,我們會後會去查處,該處罰就處罰不會寬貸,另外還有個層次問題,公務機關的勞務採購過程中,除了廠商,機關也有責任』
李怡萱更強調,公務機關在勞務外包過程中,除了廠商必須要符合法令之外,公務機關也有監督廠商的責任。
中廣2011/10/4




政府大量用派遣工 吳揆:無必要保障懲主管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表示,中央政府及所屬機關大量僱用派遣人員,合計有一萬五千五百四十一人,逼近總員額的百分之五,但卻讓派遣人員沒有保障,是政府失職。對此,吳揆承諾,未來中央政府使用派遣人員,一定要依法完成必要保險,違反者將懲處主辦採購的主管。吳揆並承諾,會在一個月內查清楚,政府中的派遣人員,有沒有違反採購契約中規範的勞工權益。(程平報導)
拿出人事行政局去年的統計資料,潘孟安說,中央政府及所屬機關的派遣人力,竟然達總員額的百分之四點五九,其中連國防部武器組裝的業務,也都大量使用派遣人員。對此,國防部長高華柱在答詢時表示,任何單位的龐大人力,不可能都用正式人員。
吳揆則強調,未來中央政府在派遣人力的使用上,一定要依法完成必須的保險,如果有違反規定,會懲處主辦的業務主管。
吳揆也承諾,會要求勞委會及人事行政局在一個月內,全面清查中央政府中的派遣人員,有沒有違反採購契約中所規範,相關的勞工權益。
新頭殼newtalk 2011.10.04



公部門用派遺人力 吳揆:1個月內清查
謝莉慧/台北報導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潘孟安今(4)日表示,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所給予的資料顯示,公部門大量雇用派遣人員,發包給派遣公司的採購案費用從2005年的1.5億元成長到2010年的151200萬元,預算暴增10倍,但包括中華郵政等部份公有單位卻連基本保障都不給派遣工;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將在1個月內清查政府派遣人力的運用,有無違反採購契約中的勞工權益,如有違反規定者,將懲處主辦的業務主管。
潘孟安今天在立院質詢時指出,中央政府及所屬機關大量僱用派遣人員,根據人事行政局去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合計有15541人,逼近公部門總員額的5%,這些數字還不包括地方政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其中連維護國家安全的國安局、國防部等單位都大量使用派遣人員,國防部單單在98年編列的派遣人力預算就有58千萬。
對此,國防部長高華柱在答詢時表示,任何單位的龐大人力,不可能都使用正式人員,但國防部會掌握住保防安全與核心工作,派遣人員也需做好安全查核。
潘孟安指出,中央政府大量運用派遣人員,並不是用在非核心的支援性工作,許多是機關法定的核心業務,例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籍勞工組負責審核人員、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失業登記與認定人員、郵差、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抄表員,甚至國防部武器組裝等。但如中華郵政、中華電信和台電等派遣工不但沒有正職員工的保障,連薪資、投保等全都由廠商控管。
潘孟安上週曾召開記者會舉發中華郵政彰化郵局縱容惡質派遣公司,不僅未替員工投勞、健保,還惡意解僱員工,當要求中華郵政出面解決時,列席記者會的中華郵政代表卻強調,中華郵政在整起事件中,只是「第三者」,沒有任何責任。
吳敦義表示,中央政府採購、運用派遣人員,一定要依法替勞工投保必要的保險,他將請勞委會與人事局等相關單位,全面清查政府運用派遣人員,有沒有違反採購契約中的勞工權益,並在1個月內完成清查,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將處分主辦採購的相關人員。
NOWNEWS 2011/9/28



郵件分揀10年人力卻用派遣工 潘孟安揚言讓郵局開花!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28日偕同一名未獲續聘、在彰化郵局擔任郵件分揀工近10年的勞工召開記者會,控訴中華郵政將勞務外包,卻「未盡監督之責」,讓這名勞工工作近10年,歷經4家包商的轉換,卻沒有一家幫她結清勞動年資、給予資遣費,而且部分勞工的勞保投保薪資還被低報,承包商甚至沒有依法為全部的勞工投保勞保和健保。同時,「九五聯盟」執委胡孟瑀也質疑,「一個工作可以用外包派遣人員10年,這樣的工作還可以當成中華郵政的非核心業務嗎?」
陳情人陳女士表示,彰化郵局把郵件分揀勞務外包,她在彰化郵局從事郵件分揀工作近10年。她指出,在近幾年發生廠商沒有為全體同事投保勞、健保的事情;所得15千多,外包廠商申報投保薪資卻只有11千元;郵局知情後,邀集工人召開會議,但僅止於安撫,但都沒有改善,後來她們罷工,郵局也是用安撫的;最終,她沒獲得今年新得標的包商續聘,生活陷入困境。
「九五聯盟」執委胡孟瑀質疑,「一個工作可以用外包派遣人員10年,這樣的工作還可以當成中華郵政的非核心業務嗎?」他認為,公部門以及國營事業應全面檢討派遣人力的使用,需要經常性僱用的工作崗位,絕對不得以勞務外包的方式僱用勞工,以達到就業安全保障。
胡孟瑀進一步指出,依據勞委會勞資函件所示:「人力派遣業者,僱用勞工從事經常性工作,不得配合客戶需求,與所僱勞工簽訂定期契約」。換言之,一旦原外包商未得標新的勞務採購案時,欲跟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就應該要即時結清年資,給付資遣費,但是這10年來,投訴人換過4間派遣公司,卻未得到分文的資遣費,初步估計遭積欠資遣費高達15萬元。
胡孟瑀呼籲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在公務機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中加上「得標商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跟派遣員工結清年資,給付資遣費」條款,以保障派遣員工的勞動權益。
胡孟瑀表示,勞務外包員工的勞動權益如果產生爭議,國營事業、公部門應負起共同雇主責任,主動協助追討受損權益。
中華郵政科長盧宏哲在記者會現場說,中華郵政也是第三者,發生爭議他表示遺憾,對於陳情人沒有獲得新包商的聘用,中華郵政並沒有指派特定人員的權限,至於「資遣費要怎給,要請勞委會指導」。他還說,「中華郵政依約給付包商款項過程沒有發現不法。」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視察李怡萱回應說,中華郵政應督促得標廠商盡雇主義務,而且廠商應替勞工結清資遣費,針對本案,勞委會將進行調查並追究責任。
潘孟安痛批公務機關漠視勞工權益,未善盡監督勞務包商之責,也對於中華郵政代表在記者會上的態度相當不滿;潘孟安說,先前中華電信客服業務也是如此,也是經過踢爆才獲得改善,沒想到這類憾事也在中華郵政發生;「中華郵政行政怠惰、領國家薪水,以為發包給人家就可以不管了嗎?真是大言不慚!」
潘孟安揚言,如果未獲得處理,他會在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質詢,讓相關公部門、機關「開花」!

倒數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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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不是已經到了嗎?{:3_41:}
怎麼一個結果都沒有呢?{:3_57:}
月前信誓旦旦.熱度過了.誓言就隨風飄了嗎?{:3_64:}
馬屁九.無蹲義是這樣的人嗎? {:3_61:}
開了支票都會忘的一乾二淨嗎? {:3_45:}
到底是有必要保障還是無必要保障??{:3_63:}
到底是他嘴歪還是我腦殘?{:3_54:}
我怎麼都聽不懂"白賊義"到底想表達什麼??{:3_42:}
這樣的人真的能在給他們四年嗎?{:3_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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