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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億事件後評.

近日有幾位友人詢問我對於四億事件的觀感如何?

雖然公司方面定調是個人行為,但我卻不以為然,而且我認為這樣的心態會很危險,如果公司方面真將此事當成「個人行為」的個案來看待,那麼恐怕未來類似的事件仍會持續不斷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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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2年前我曾寫過一篇近萬言的---變質的郵政文化

裡頭就已清楚闡明長年來郵局在壽險這一方面相關的問題,包含應當重視團體功績而非強調個人英雄主義,以及長期以來局方過度偏重對於所謂「壽險菁英」的獎勵,進而完全漠視多數其他同仁的功勞,甚至許多地方局紛紛只把壽險業績當成「唯一的升遷標準」,結果這無疑是倒行逆施,不但造成員工內部不睦,更且等同獎勵的將那許多充斥著自私自利性格、目無法紀、目中無人且欠缺領導風格的「壽險菁英」晉升為主管人員,反而降低整體壽險業績(因為主管人員雜務太多了)。

所以這是一個「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長久現象」,絕不應當成一個「個人行為的個案」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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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長年的作法導致全國地方局普遍---為求業績,不擇手段的作法,便如此次四億事件一般。

不妨動腦思考一下,該姓(X的,竟然跟我同姓...)同仁挪用客戶四億款項事件,時間長達8年金管會7月查到所以爆發該事件,然而她才51歲卻在今年1月申請要退休...,所以,你真的會認為這是金管會主動查到的嗎?

我,不太相信!

所以我才說,如果公司方面將此事當成「個人行為的個案」,那麼以後類似事件就一定還會發生。(話不用我說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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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先不詳究這些,單就此次事件所反映出的一些問題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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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8年來該張姓同仁的主管、經理、同單位其他同仁,以至於地方局科室主管跟稽核...等人全都不知情嗎

騙鬼!誰信啊!

金牌業務員ㄟ!四億ㄟ,那麼多客戶,全國百大肯定榜上有名吧!

所以這件事情辦下去大概「一串肉粽」的人都跑不掉。

然而為什麼這些人會縱容?

不就是為求業績,不擇手段嗎?

且看事發之後不久總公司發言人所傳遞出的訊息好了:「金管會應該是對此誤解,該名人員並無侵占行為」。

呃...錢先收了,請問放哪裡?

先放在口袋裡,然後再拿出來,這樣就沒事了喔?

這樣不是侵占喔?

至少是業務侵占吧!

我們公司是沒有法務人員還是行事完全目無法紀,公司高層難道沒有半點法律基礎跟法學常識,這種理由跟說詞要怎麼能讓社會大眾接受

不解釋還好,我相信這種理由會讓人民越聽越火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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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什麼該員會有這樣的行為

除了長年公司方面為求業績,不擇手段,以及各種資源上過度獨厚「壽險菁英」的作法外,其實有一部分,我相信會是來自於客戶的要求

要知道郵局壽險雖然沒有躉繳制度(因為公司方面資金壓力龐大,不想收太多錢,雖然這理由聽起來跟成天拼死命要求下面衝壽險業績的行為完全背道而馳,聽起來也很鳥,不過據悉真的就是這樣),但有些能繳得起高額險種(比如說吉利300萬或長春120元滿額)的民眾,的確會要求經辦看能不能乾脆一次躉繳比較省事

通常絕大多數窗口經辦碰到這情形,會幫客戶另行規劃跟搭配定期存款,在合法跟合體制規範的前提下滿足客戶需求。

但如果遇上客戶意願不高,或者滿腦子只想衝業績,又或者平常就只會拉保險,其他業務都不熟而且法紀觀念也很薄弱的壽險菁英,自然最終就容易動歪腦筋了。

然後夜路走多碰到鬼,也就出事了。(我所指的不只是該員工,公司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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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於該員此次挪用客戶四億元保費的舉動,無論最終調查結果出爐她把那些錢拿去做什麼?賠了還是賺了?她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答應給人4%,多出來的錢要去哪生?

投資,賠了,結果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賠錢加坐牢

賺了,贓款充公外加罰款還有公司以及她本人形象更差,引發輿論撻伐,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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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我相信其中還有些所謂的受災客戶是基於一種貪念才跟該員投保的,為什麼?

因為第一,郵局不會倒,郵局倒了國家也沒了,這是事實。

其次,幾乎所有郵局員工都說保單最多只有2%左右的折扣,但你卻有4%,那我不跟你保還要跟誰保?

這也就是為什麼事發後雖然社會整體觀感相當差,但該員的諸多保戶卻絲毫不以為意的關係

因為畢竟他們確實沒有什麼損失,反而還因此從中獲利了,確實也已經領到手的4%,所以真正最大的受災戶,其實是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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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其中其實還反映出一點,政府官員想法經常跟一般社會民眾落差甚大,比方說金管會總是希望壽險公司跟民眾能把「壽險」跟「定期」兩種東西分開,壽險是壽險定期是定期,兩者是不一樣的東西,所以壽險不能談利率,也不能跟定期相比,頂多只能說說生存金而已

然而,全台多數民眾保保險看的主要還是「利率」跟「能賺多少」的問題,這也說明了全台目前多數民眾對於「保險」真正的意涵跟認知,確實還有著一段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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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相信就是在這樣諸多的原因加總之下,該員最終誤入歧途,不但傷了郵局招牌信譽,也賠上了自己的人生。

然而,誠如過去個人所一再強調的觀念---長年來郵局的信譽跟招牌是所有內、外勤同仁經過長時間,一點一滴共同努力才積聚下來的,不是任何一位公司高層跟所謂的「壽險菁英」所打下來的。(事實上,許多公司所重視的「壽險菁英」,其平日言行以至於工作態度,反而是長年不斷在傷害郵局招牌跟形象的人,比方說管你窗口多少人在等辦業務,照常一開口講她的保險就是半個鐘頭或一個鐘頭起跳的大有人在,而多數主管為了業績也多是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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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常跟友人強調:要搞清楚,嚴格來講,郵局不是「服務業」,而是「金融業」。隨著時代科技的演進,我們是要講求服務跟便民還有業績沒錯,但千萬別忘記,我們真正該擺在第一位考量的,永遠是「保障客戶的資產」

所以如果把我們自己做事的目標跟原則搞混了,那麼只要八字輕一點,出事就是必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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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億啊!

這麼大的金額,一個案例就足以嚴重打擊郵局長年的招牌跟信譽,抹煞抵銷掉許多郵政同仁長年來於民眾心中點滴積累下來的信任感,而我想對於絕大多數郵局同仁來說更重要的是,如果再多個1、2件諸如此類的事情,進而影響到明年郵局的考成分數,萬一變乙等,那麼2萬6千多名員工,屆時損失的,也是上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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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企業,最悲哀的事莫過於---裡頭連個敢講真話的人都沒有

事發至今,內網只有一篇貼文卻無人敢深究探討...這究竟是什麼樣的企業文化呢?

徹底檢討一下相關制度吧,別只當個案處理,不然真的會個案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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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富雄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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