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公告:SCLUB雲端專屬主機己開放租用
分享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2015-01-郵差騎車送信時,請注意法律問題



和 2015.01.19 郵差將郵件丟包事件相同道理,
超時工作沒給加班是郵局的不肖主管違法。將郵件丟包會變成自己違法(郵政法、刑法)。

超時工作沒給加班是不肖主管會被罰,
送信騎騎樓是自己會被罰。
如果撞傷人更慘,會被依「業務過失~(傷害、重傷害、致人於死)罪」起訴!
  
正確的投遞方式為:
一間一間下車投遞才不會使自己陷入觸法而導致自身受罰

相關法令: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騎樓、人行道上
騎乘機車,得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請不要貪圖一時方便,把郵局該負擔的風險與時間成本
攬在自己身上。

業務過失傷害罪:
法定刑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000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重傷害罪:
法定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00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00元以下罰金。

新聞案例:

郵差送信 竟騎車穿梭騎樓
中華郵政台北郵局快捷收投股股長坦承疏失,指曾接獲陳先生幾度寄送影片檢舉,經查是局內不同郵差貪圖一時之快,才在人行道及騎樓騎機車,會懲處並進行教育訓練。


郵差騎上人行道 撞傷婦人、幼兒被訴
蔡姓郵差趕著送信,騎車穿梭於人行道上,撞上民眾,導致2人受傷。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蔡姓郵差。


文章出處:
郵差權益大連線
http://realgutspostman.blogspot.tw/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