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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診斷書為何不能申請公傷假?
還置之不理………………!
難道診斷書是假的?
難道是台大職災門診醫生的(研判)有問題?
公司針對《研判》這字眼有意見!
盡請大家轉貼~~~~
有反應給板橋工會理事長,剛開始理事長是說很難去認定為職業病,不過經多次溝通後,理事長致電人事室了解情況,並強烈要求人事室要以照顧員工的宗旨迅速妥善來處理!
處理情形:
依照職業病認定來處理
經取得疾病診斷書後,勞方或資方若對診斷結果有異議時,得檢附職業疾病診斷書、既往作業經歷、職業暴露資料、體格及健康檢查記錄、病歷、生活史及家族病史等資料,向工作所在直轄(市)政府申請認定。
本人非常感激本會 李 理事長的強烈要求,要是沒有理事長出面本局的人事室感覺就是置之不理,有種踢皮球的心態!!!
雖然還有很多流程要跑至少有個方向,不然好像無頭蒼蠅一樣亂亂飛!!!
#^_^#個人淺見!
工會應強烈要求公司依診斷書所述(研判為職業病)給予公傷假!
這句話的解釋不就是(依專業醫療判定為職業病)嗎?何來的爭議之處?
盡快的讓員工休養治療這才是仁道,創大業者必須以人為本!
想想公司為人力密集之產業,可是如果都只跟(基層員工)玩文字遊戲,那怎會有向心力??
《研判為職業病》這句話還可如何解釋???
才疏學淺的我真的不會!
各位先進有人可以幫我解答嗎?
強烈建議把該走的流程走完~~~
反正就已經血汗了…………
不差多個不仁道!!!!
是公司在懷疑……
自己員工造假?
醫生能力不足?
台大醫院環境暨醫學部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