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倒底什麼時候才能學會績效不是從內部壓搾出來的
勞工適用
‧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雇主不得以曠工、遲到、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1.工作所在地經通報停止辦公,勞工未出勤。
2.工作所在地「未」經通報停止辦公,惟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
3.工作所在地「未」經通報停止辦公,惟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2倍工資,未說可以補休代之)
公務機關(構)、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郵電事業、交通事業及其他性質特殊之事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比照公教人員?);未有規定者,參照本要點辦理。(勞工可撿有利者適用)
事業單位或雇主未參照本要點辦理,致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依各該違反之法令予以處罰。(強制勞動違反勞基法第五條~刑事罪!)
‧停工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者,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不必發給工資(≠扣工資)。但勞雇雙方如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契約自由,但不能違法,建議雇主照發工資會是免除爭議的方法)。
另建議雇主於天災時,非必要莫使勞工到班,雇主可能賺到了一日薪資,但一旦上班途中遭受意外,將視為職災,雇主將面臨龐大的補償及求償(雇主有過失,因已宣布停班/課,雇主判斷有過失,雇主欲免責需舉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說文解字:「虞」~~~可能
「扣中秋獎金」颱風天迫上班
昨多個縣市停班停課,其中仍有不少勞工被要求到班,除科技大廠宏達電、日月光遭勞工投訴,海運承攬運送業者沛華實業還疑有主管發電郵威脅員工「不到班就扣發中秋獎金」,引發部分員工不滿。
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經過地所在縣市若宣布停班,勞工未出勤,僱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請假,且不可要求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等。
北市昨停班停課,一名不具名的沛華實業勞工昨向本報投訴,北市府宣布停班,昨早卻接獲主管電郵:「是否放颱風假,公司不是看政府公告,而是看天氣的實際狀況。今天早上沒有來上班的,公司不會扣錢,但會扣發中秋獎金。」收這種信,誰敢不上班。
宏達電也未停班
沛華實業發聲明指未違法,對檢舉文件是否損害公司信譽將依法究責。北市勞動局說,僱主扣發中秋獎金,法令雖無罰則,但此類企業將列優先勞檢對象。
手機大廠宏達電、半導體廠日月光也分別遭桃園廠、中壢廠員工指控,桃園縣昨午後放颱風假,但工廠仍要員工加班。宏達電指依法處理。日月光指員工沒到廠不會強迫。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批,官方雖稱停班後勞工可不到班,若僱主要求勞方也不敢拒絕,防災假應定為正式假日。
綜合報導
2013年08月22日
參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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