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公告:SCLUB雲端專屬主機己開放租用
分享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所以我只要求恢復名譽等,但都被塘塞了,這要求過火嗎?

淺談誹謗訴訟事件:

被告人:鄭00、陳00、李00、藍00

    當進入司法程序前,我就一再透由各種管道釋出善意,包含對陳00,鄭00等,但效果未顯;故我又請高雄分會理事長茂松哥哥居間協調、另更請本屆總會兩位吳副理事長等傳達。

我的立場很單純,既然江00未連任,代表一定程度的意義,我也可以選擇放下,將多餘的時間,為兄弟的法定權益努力。所以我只要求恢復名譽等,但都被塘塞了,這要求過火嗎?

    而事實上,在江00任內,曾透由台中分會詹理事長轉達購買我的新書,以協助推廣防詐教育,以表善意。為此我還親向陳副理事長00查證無訛;但最後還是石沉大海。當然有被耍的感觸。

    但我仍未放棄,故當上次出庭時,在北檢,我仍請茂松哥哥協助轉達。但當被告訴人藍00於開庭前幾分鐘才到時,我仍表明我的立場,我所追求的工會價值,而我也願意和解,讓大家回歸本位,以戮力為會員權益而努力。而藍提示很多資料說明總公司辦我的時間點與態度,並保證不會在庭內採人身攻擊方式。

    當入庭內,我主動向檢察官作和解之表示。但當檢察官問藍00時,他一口回絕。故引起檢察官連續問的幾次後,嚴正表示將要調查整起事件。當然庭訊中,桃園李00猝死案如預期成的攻防重點之重點。而這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事件,因將牽涉很大。所以為避免事件擴大,我寧願選擇放下,不願再傷及太多。但不如人願。

    李00案,提示的證據夠了。進不是公傷休養期間喝酒,而是公傷住院期間陪探望的兄弟在醫外晚餐而死。事件真相如何,我請檢察官調醫院住院資料可證,絕不是他們所說,而我說的也不算,調查吧,有錄音、有家屬談話,還能假嗎。當然;因藍的堅持(不知是不是公司的堅持),勢將有風暴而來,先表明,這不是我所願。

    庭訊結束前,檢察官明確告訴藍00,陳所做,不都是工會該做的事嗎?怎麼所提資料都是中華郵政與交通部呢?

    藍在最後又說,陳惠澤參加選舉票數如何,以暗喻不得認同,我當然也有當場為攻防表示。但這動作已破壞不作人身攻擊之承諾。

    但至今的我,仍未放棄和解,就當是冤家宜解吧只是可嘆的事藍等沒有化解與容人大肚,似有操弄工會之虞,故透由工會將動支經費與我一搏。

    更甚者;竟也傳出是陳惠澤不和解等話語。可笑。

    針對動支工會費與會員訴訟一事。我請教過律師,是有爭議了(如動用,將採取一切防護與救濟;當然包括司法途徑)。因這四位涉及誹謗提案人所提陳惠澤不堪言行,疑已陷當屆理事會錯誤意思之表示。這部分,不反省,竟還、、、。況且,當天議決竟是在激烈中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如果正當,為何不是採用舉手表決、或唱名呢?以顯公開正當與負責呢?更離譜的事,事關會員重大權益與名聲,竟未邀請列席說明。

    個人造業、個人擔。怎會動用工會資源呢?對象還是繳費27年以上的會員我從未告過工會我所提訟的對象是人,是疑似濫用公器破壞會員團結、牴觸工會法團結會員為宗旨的立法精神。



當然,我能做的法律動作很多,還有民事可打,所有的訴訟費用、我也將向這四位要求,當然工會也可能連帶。拭目以待吧,前科與7年光景,名譽受損的聲譽。在社會聲望上,我可是有一定之聲譽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