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7月1日為郵政專營權陳情行政院長謝長廷
.分類: 未分類資料夾 2013/07/17 03:32.
敬愛的 謝院長:
個人是中華郵政公司的從業人員,也是本黨台北市黨部黨員,更是「綠色郵工聯誼會」宣傳組組長;有鑑於中華郵政自91年改制為公司後,郵政「專營權」屢遭「民營遞送業者」對「大宗戶」以低價蠶食鯨吞,使政府設置「中華郵政公司」係基於以「國家公權力」平均成本服務全體國人的品質受損,更嚴重傷害郵政依法「繳庫」的能力,個人曾以郵務工會會員代表之身分自91年至92年多次蒐集資料向民營業者如「上大郵通」及相關大眾戶婉釋,並於93年2月16日以會員代表身分向交通部舉發。 大部於93年2月25日函覆本人(如附件二),另於93年2月25日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舉發(如附件一計三頁),更多次向「遠傳電信」溝通(另彙整相關資料,併本案另日以掛號信寄出)在案。
隨函並檢附 大部93年1月6日交郵字第0930000196號函計三頁在說明第三項:已完成「交通部執行違反郵政法事件取締作業要點」及「交通部辦理郵政監理業務實施行政檢查作業要點」;個人不瞭解的是:相關辦法自92年7月24日即已出爐,何以至今94年6月30日未能依法落實,使「遠傳電信」視法令如無物,遊走灰色地帶,成為「上大郵通」之共犯長達2年之久,已嚴重形成「骨牌效應」,將使政府設置郵政公司之目的陷入險境甚至崩盤可能。
謹依「公務人員服務法」第7條 大部早應有所作為依權責辦理,其中有無瀆職情事, 尚請
院長明察
個人己身罹癌第三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如附件),但現仍為國家小小公務員,為關懷時政,尤其是郵政之未來,不得不顧己身傷痛,為文祈請
院長盡速有效處理,以維護法令之落實。謹代表全體「綠色郵工聯誼會」全體會員,向您致上最高敬意。
中華郵政工會台北分會會員代表
綠色郵工聯誼會宣傳組 廖進興 敬於2005/7/1凌晨
(檔案編號003 940701─1)
副本傳送:中華郵政公司 許董事長仁壽
附註: 因附件檔案太大,貴信箱無法接收,因此先傳本文,,另相關附件,已用快捷掛號寄出
附件一、附件二因係影像檔故無法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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