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在郵局裡,論人品與無私,某人長期以來的諸多言行都是可堪檢驗的,那是由於某人修道人的性格所致。 此點,光看與某人志同道合的兄弟有哪些人不就很清楚了嗎? 至於論先知灼見,某人也不故做謙卑的說一聲,如果我算第二,那誰是第一? 所以大可放心,某人敢提出的意見,絕對是兼顧情理法等各面向,並不悖公平正義的。 「專職三」,是某人好幾年前於網頁上所提出,當時便已同時附帶好幾項「但書」,即便事過多年,今日再問某人同一問題,某人仍是相同見解。 以下便依個人印象逐項提出當時所陳各「但書」: 第一、必須具備相當年資限制(3~5年)並且工作表現良好無重大缺失。 第二、轉任「專職三」人員過往年資一概不計,一律從「專職三」最低薪給重新起算。 第三、「專職三」起薪員則上低於專職二3~5級為宜,如目前專職二起薪是57級,那麼專職三起薪便是60級~62級之間。 第四、轉任後所有升遷制度一律與專職二相同,必須經過升等考試,再無特殊適用條件。 最後還有一項,是一個屈於目前現實所可能的補充條款,那便是有關員工各項權益(如旅遊補助跟積資條件...等),原則上一律不得優於專職二同仁,意即是說最高也只能跟專職二同樣而已。 但基本上個人必須嚴正的聲明,其實我打從心底反對這樣的限制條款,因為在我的心裡,我比較希望「在有關員工諸項權益方面,不論各等身分之差異,皆應享有相同待遇」。 也就是說,個人由衷的希望,未來不論是轉調、專二還是專三,在積資升等跟員工福利等各項最好都能相同,當然,那是指比現在更好,而非是比現在更差。 依照某人的構想,這樣做以後會有幾項好處: 一、對公司而言:可以節省部分的人事訓練成本、降低員工離職率、提升員工內部向心,以及提升服務品質與減低人為失誤率。 二、對原本的約僱人員跟外包人員而言:雖然一開始可能減少不少的收入,並損失了好幾年的年資,但卻能換得一份能讓給自己跟家人帶來相對穩定的工作跟願景,至少對於未來的日子會比較有希望。 三、對專二同仁而言:「專職三」一職的設置兼顧公平性與各項負擔,薪資待遇也劣於專二之下,所以私毫無損於經過考用的專二同仁權益。相對的,對於同屬於基層員工而言,擔任相同的工作並同樣具備基層員工身分所帶來的團結性,對於彼此間往後共同爭取與捍衛合理工作權將產生莫大的效益。 此一願景,創造三贏! PS:把本篇複製起來吧,別總是讓我每幾年就得重寫一次。 Orz..... 最後,某人由衷的給所有專二同仁們一個良心的建議,我所提的,絕對是郵局裡最能兼顧公平正義跟各個面向的提案,所以如果您們真的不希望看見將來可能出現一些不公不義的其他版本,那麼您們便該全力支持甚至主動的去推動某人所提出的版本,而非是一味消極的漠視跟抵制這些事情。 原因很簡單,因為....與其在自己的戰場上增加一個敵人,為何不把他變成戰友呢?您們都有共同的敵人不是嗎? 講向心、講團結,你自私、他自私,那誰來團結向心?莫怪乎一輩子都在講團結、講向心,都在講,也只能講,只會講而已! 團體裡,你不主動幫人、人不主動幫你,你等他人先幫你、他人等你先幫他,莫怪乎永遠都只能孤軍奮戰,任人宰割,因為你不做、他不做,沒人要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