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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勞動合同法」修正 約聘工2年強制轉「正」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3/7181254.shtml

【經濟日報╱記者林茂仁/綜合報導】
2012.06.25 03:07 am

(本報系資料庫)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本周舉行第27次會議,會議中將首次審議「勞動合
同法」修正案草案,據透露,該修正案擬對勞務派遣進行修改,未來勞務派遣工作滿2年
,擬轉為正職員工


中廣網報導,所謂勞務派遣是指,A公司雇用員工後,派遣到B公司工作。「勞動合同法」
對此有過明確的界定,可是隨著勞動派遣成為一種廣泛的用人方式,有關勞動派遣的糾紛
和負面新聞也越來越多。

勞務派遣明確規定,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交替性工作崗位上,但是很多崗位,像醫
生、銀行都有大量勞務派遣員工的存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更多。

「勞動合同法」在2008年實施後,中國勞務派遣工數量激增。全國人大常委兩次專題調研
,都把勞務派遣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

檢查組在調查中發現,勞務派遣在部分單位中存在被濫用的問題,一些用工單位在主營業
務崗位上長期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勞動派遣人員同工不同酬、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等問
題。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說,不符合規定的濫用勞務派遣,容易引起用工混
亂,一般情況下,勞資雙方就是指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下
,就在勞資雙方之間增加了勞務派遣機構,這就形成了三方勞資關係。這樣一種有勞動沒
有關係,有關係沒有勞動的體制就造成勞資雙方關係的複雜化,也造成了法律關係的模糊
化。

全國政協委員歐成忠建議,法律應該進一步明確規定勞動派遣制度用工範圍,明確定義臨
時性、輔助性和交替性。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強調,要禁止用人單位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
者下屬單位派遣勞動者。還應該對不具備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進行清查。

楊志明說,將規範勞務派遣,並提高市場准入門檻,凡是有一定規模的勞務派遣,都要有
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一定規模的場地和一部分的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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