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信箱 中華郵政公司民意信箱1010xxxx
收件者: 張 xx 君
主旨:
親愛的 張 君 您好:
來函所陳有關郵政招考事宜,經轉據中華郵政公司查復如下:
郵政自92年1月1日改制公司後,仍屬國營事業,進用從業人員均需符合國營事業
管理法、就業服務法等法令規定,並依該公司從業人員甄選進用要點公開辦理甄試。
自然人承攬郵件投遞外包人員如有意願成為正職從業人員,仍需依該公司委託台灣金
融研訓院辦理101年從業人員甄試簡章規定報名參加甄試,尚無例外。感謝您的意見反
映,順祝闔家安康。
部長 毛治國 敬啟 101年6月xx日
發文文號:1010xxxx 發文日期:101/06/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