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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澎湖那隻雄「改革是必須要付出代價的」

轉貼澎湖那隻熊「改革總是要付出代價的」
先聲明,以下是我個人的處世原則,基本上我並不鼓勵人們跟我一樣,因為你們並不是我,也未曾經歷過我所經歷的,擁有我所擁有的,失去我所失去的,且更重要的一點是,多數人都有家累,所以不要輕易走上極端。

  這些年來,我總是很不喜歡處在第一線上,因為我曾說過,這樣我會死很快,而且,還是死在我自己手裡(自殺)。

我不喜歡浮上檯面的主要原因有二:
一者是因為我深明一個道理---世人多數人們所共同做出的結論,往往都需經過一個衝突與磨合的過程。

而在過去,由於郵局裡長年來絕大多數同仁所提出的權益問題,以至於郵局未來的經營方向等,幾乎我全都曾詳加思索、搜尋以及整合出一個大致上的範疇出來。再加上過去我始終深信,當人們因意見不合發生衝突之時,如果我可以直接告訴人們最終的結論,那麼便能幫助人們直接省略跳過這一個衝突的過程,省時省力也免傷和氣。
然而,我必須承認,我錯了!因為那太過理想化了。

人性,多數而言終究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性格,對於許多「身陷執著中」的人們而言,沒有親身經歷過這一段衝突與磨合的過程,他們是不可能坦然接受各退一步的結果的。是以我的介入,便可能影響了其中一方的力道,而改變了原先可能出現的結果,最終造成了對「態度上較為理性、性格上也較為敦厚的一方」比較不利的結果。
是以,前車之鑑,藉由諸多過往事證反省自我,我認為我不適宜在檯面上,這是其一。

  其二,我這人所信奉的最高準則就是「道理」。如果有人認合我「不夠資格」跟他講道理,那麼我就找「夠資格」的人來跟他講道理。

而我的處事原則則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逼我太過,則死路一條。

在我的觀念中,人生而平等,每一個人都應該互相尊重,也都受到相同的道德律法約束,這才符合所謂的「公平」。

我自幼在生意場中長大,成長過程中也曾歷經過許多重大的波折,其中有許多都是絕大多數人們終其一生都不會碰到的事情。
所以我再清楚不過,絕大多數人們之間的衝突往往是來自於「利益」兩個字,而只要我懂得避開與人們之間的利益衝突,那麼我的人生便能減少許多無謂的波折。

是以這些年來,我極力的修養自身的脾氣與性格,涵養自己,務求讓自己具備高人一等的修養,以避免與人發生衝突。

但,由於自幼路見不平、多管閒事的性格,所以這些年來我所碰上的衝突也不曾少過,只是保守估計至少都還有九成以上,都是起因於介入「他人的事務」,也就是所謂「公益領域」而生的。

就好比在我的觀念裡頭,郵局裡任何一個人領的都是郵局的薪水,所以都必須遵守郵局裡頭的相關規範。而在郵局的規範之上,尚且還有中華民國的諸多律法必需要遵守,這對所有人而言都是公平的,沒有例外!

所以,如果有人膽敢違法這些規範的恫嚇、脅迫我做出一些於法不合,「不講道理」或強烈違背我個人意願的事,那我的回應也很簡單...你他媽既然不想講道理,那老子也就跟無需再跟你講道理了!
郵局上班時間要多久?就當它八個小時好了。
如果有人在這時間裡頭把自己當皇帝,可以目無法紀且肆無忌憚的濫權欺壓他人,在裡頭當老大,那很好,我會讓他知道,出了這個郵局,到底誰才是真正的老大!
甚至是,讓他無法活著走出郵局!
講句白一點的,老子如果「連命都不要了」,我倒要看看誰能比我大尾!

在我的人生中,我曾經遭受過一段長時間的霸凌,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所以從我開始選擇還手開始,我就從沒想過要讓自己能夠全身而退,但也沒想過要讓上門來找砸的對方能夠活著回去。不論對方有多少人,我都只有一個念頭---殺幾個,是幾個,與其總是我一個人生不如死,倒不如大家一起死,同歸於盡吧!

  在我的觀念中,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也都是人家的子女,所以人與人之間都應該要相互尊重彼此,而非是為了滿足個人私慾而去恫嚇跟欺壓善良。

而如果總是有人屢勸不聽,一旦讓我碰上了,讓我不想管都不行了,那也很簡單,這個人怎麼欺負人家的子女,我就怎麼欺負他的子女跟孫子,並且還附加利息,讓他親身體驗一下自己子女遭人無理欺負的感受,好好學學什麼叫做「同理心」。
他用哪一隻手欺負人,我就用榔頭一根根砸爛他的手指頭。
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倘若有人逼得我不得不走極端,那我就殺他全家,並且絕對讓他身首異處,死無全屍。
這不是烙狠話,而是經過我深思熟慮之後所得到的結果。

以我這人的修養跟性格,就個人私益方面與人發生衝突的機率極低,所以如果有人會跟我因為公益問題而生衝突,那顯然對方必定就不是一個好人!
又我這人極重視溝通,所以做人要能做到讓我想殺他的人,那肯定就是個罪該萬死的人了。
所以殺這樣的人,是在懲奸除惡,是好事,所以我不會留手。

當然我也知道殺人是犯法的事,必須判刑,然而我的個人道德要求高於常人,是以在我幹掉這種濫人之後我會即刻自盡,所以在罪刑法定主義的台灣,法律對一個死人無用。

又為了避免自己身後會給家人帶來負累,所以我會盡可能的不留下任何一個活口,不管是老還是幼。反正我都要死了,後續會怎樣我也管不著了,所以我只需要確實依步驟跟規劃執行即可,該死的,一個都不放過!
而最佳的動手時間點,一般而言,就在農曆過年期間,或者是中秋佳節時刻。
說完,你還會不會覺得,我是在烙狠話?

要知道,在郵局裡,員工平常就總是八卦來八卦去的,想要得到任何一個員工的住址、生活作息、家庭成員...等各項資訊,都是相當容易的事情。別忘了,「郵差」,可是全國最熟悉各地方諸多事務的職業之一,想藉此蒐集任何資訊,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尤其是對於那些平常濫權作威作福、藉勢藉端的該死之人而言,更是輕易,因為他們平日便樹敵太多了。

相對於整體社會而言,郵局畢竟跟其他公務機關一樣都算是一個「相對封閉的體系」,所以常年來有許多不肖份子(不見得是主管人員,有時候也是一些工會份子)經常為滿足個人私慾而恫嚇其他同仁的行徑,講白了就是「欺善怕惡」、「惡人怕歹人」。
這些人之所以能夠囂張跋扈那麼久,無非就是因為吃定了在郵局這樣一個「相對穩定的封閉體系之中」,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出身背景單純,而且質樸良善的一些人。
但,凡事總有例外的,比如我就是。

基本上我這人是「尊重體制」、「尊重法律」也「講道理」沒錯,但「我不會跟畜生講道理」,「更不會跟一些選擇性守法、玩法、弄法的投機份子講體制」。
所以如果有人總喜歡幹些玩法弄權、蠻不講理、欺壓善良的事情,視體制律法如無物,那好,我會讓他知道在外部嚴酷的社會,會是如何處理這種問題的。

人生在世,與人相處,最好學會彼此尊重跟講道理的方法,否則如果老是喜歡在私底下搞些有的沒的,跟要跟我硬幹的話,我也只有一句話---帶著你要的權欲下地獄去吧,老子陪你!

老子啥都沒有,也啥都不要,不過就爛命一條,能幹掉一個雜碎都算對得起社會。
而且在幹掉這種雜碎之前我會先揭露他的諸多罪狀,藉由整個驚悚的過程來讓社會從根源省思這樣的問題,這樣的人生,對我而言,絕對值得!

我不是沒被人堵過,也不是頭一次性命遭人威脅,但我都挺過來了,而且一次次的打回去、殺回去,所以我他媽的既然敢管人家的閒事,當然老早就有所覺悟了。
相對的,任何人想搞我,最好也得先做好相當的覺悟才行!

對於那些平日總喜歡爭權奪利,結黨營私,在私底下幹些鬼鬼祟祟、偷偷摸摸、見不得光之事的人,我只有一句話說:做人啊,凡事最好懂得節制一點,不要老幹些蠻橫無理、欺善怕惡的事情,幫自己跟後代子孫多積點陰德,給人留條路走,也是給自己留條路走。否則,凡事如果總是喜歡跟人比誰比較蠻橫,一旦搞到我,我就跟你比誰比較凶狠!

就像我常跟友人們提起的一句話:這世上很多人就是「犯賤」,好好話講不聽,也不跟人講道理,非要等到對方動手了才說要講理...操,誰理你啊!

  個人在此強調,我這個人沒包袱,而且我以前在幫人出頭反遭人暴力相向的時候也很習慣用「以暴制暴」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以戰逼和,簡單直接又有效率,不需要拐彎抹角的。

我不是流氓,也不是甚麼兄弟,雖然我確實有不少友人都是長得一副「兄弟臉」,但他們不偷不搶,更不以欺凌他人為樂。
我認為「暴力」本身並沒有善惡之分,因為那只是一種工具,真正決定其善惡價值的,是「人心」,是「人性」。就像警察都有「槍」,但他們的槍是用來「保護良善之人」,而非是「欺凌良善之人」的。

同樣的,古往今來,在非體制內以暴力手段來保護良善大眾的,稱為「俠」,而以暴力手段來欺凌良善大眾的,則稱為「地痞流氓」。

我決不鼓勵其他人們跟我一樣,選擇用這樣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因為你們還有家庭跟家人要顧,不像我就是爛命一條而已,我這條命早就是撿回來的了。

郵局這個大家庭,基本上還是依照「體制」在運行的,遇上任何問題,盡量從體制內的管道去改善。

「體制」對所有人的保障跟約束都是相同的,只要盡好你的本份,不要有任何非份之想跟不良居心,沒有任何人能脅迫你去做違背你道德良心的事情。

如果有的話,大聲的說出來,不用擔心受怕的,自然有人會跳出來幫你,而且整個社會也會挺你。講白點,那些為非作歹的無恥匪類做壞事都還敢那麼囂張跋扈了,如果你沒做甚麼虧心事的話,那你到底在怕甚麼東西!

唯前提是,人們必須行得正、坐得端才行,否則此舉將會反讓使其自掘墳墓,也害到那些真心幫他的正義之士。

  最後不諱言的說,過去我曾經想要動手過,而且相關資訊也都蒐集好了。不過由於一次要幹掉5個人,跟理想中想砍下他們的人頭在執行上有難度,欠缺絕對的把握。
想一併炸了,又唯恐土製炸彈不夠力,所以在還沒有能夠找到C4的管道下,又不想讓這些雜碎死後還能領到撫恤金,不得已才暫且放棄。

至於未來如何,一句話: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如果還是死性不改,那我就耐著性子慢慢等機會,反正我這人記性超好,國小仇人的姓名跟家裡頭的住址我都還記得,到時候就連本帶利一起算也不遲。

所以現在該知道,為什麼我不喜歡上檯面的關係了吧!
因為那最終的結果,很明顯的,就是一條死路!
而屆時不論是那些喜愛欺壓良善的雜碎,還是那些在我全心幫他們出頭卻出賣我,在我背後補刀的騎牆派,不論有甚麼理由,那都是「你的問題」,既然選擇「為虎作倀」、「助紂為虐」,那當然便是同黨,算不上是甚麼好人了。
所以最終的下場跟我一樣,都得死!

我,已經盡可能的避免自己走上極端了,但就像過去幾次發生過的事情一樣,如果最終還是免不了碰到主動上門來找砸的人,從國中2年級後開始,我就不曾退縮過,因為那已經嚴重觸碰到我的底線了。而此點,是無法從我平日良好的外在修養中看得出來的,這也是為甚麼同學們會在畢業紀念冊上稱我為「超級狂犬病」的原因,底線的原則,象徵的就是另外一種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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