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讓我們有機會為您服務,本案件已辦理完畢,特此通知! 請您務必點選 「 問卷調查 」 填寫問卷調查,以作為本會改進之參據。再次感謝您的來信與配合,並祝平安、健康、快樂。
行政院勞工委員民意電子信箱 敬啟 收文日期: 1011127 收文文號: 1010089252
姓 名: 未具名 電子信箱: chpcliao@yahoo.com.tw
主 旨: 廖進興 中華郵政絕對不容許有類似情形發生
員工經常性的逾時工作 陳情內容:
承辦人員: 勞動條件處第二科-許根魁-
電話:85902866
回覆內容:
您好:
101年11月25日寄送本會電子郵件及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同年、月26日函轉台端同樣內容電子郵件已收到。
查超時工作向為本會實施勞動檢查之重點項目之一,為督促事業單位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提供勞工合法之勞動條件與勞動環境,以保障勞工基本權益,本會每年度均依勞動檢查方針,規劃勞動專案檢查。
另歷來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申訴該公司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陳情,本會均即依法交由各該勞動檢查機構查察,如確有違法者,除依法裁處外,並要求該公司立即改善。另本會亦已函請該事業單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督責該公司確遵法令,以維勞工權益。
台端如可提供該事業單位違法之分支機構名稱並敘明相關事項,本會可即派員查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回覆附件: 無
各位郵工同仁:
這是勞委會的函覆內容,各單位如果有經常性逾時而主管不依勞基法合理報支加班費者,
請檢具有效證據並填入真實姓名〈請放心我會絕對保密〉,所屬單位名稱、所屬工會理事長大名及電話,
我會以我的名義函請理事長介入,若理事長無積極有效處理,我會函請總公司處理,若總公司未妥善解決,
我會依所提供的證據函請勞委會介入調查。
我一再重申:郵政經營一定要合於法令規範、合乎人性並且忠誠落實勞基法,這是我在從事工會事務一貫的堅持,
但也請不要捏造事實陷我於不義。
若想進一步瞭解我可點選「小郵工部落格」,這裡記錄了我一生為郵政與勞工的付出,我終其一生會捍衛郵政協助事業發展,
但也一定會要求郵政當局要忠誠落實勞基法,讓郵工以喜悅之心戮力於工作崗位、讓郵工能有一個健康、快樂的工作環境是我終其一生努力的目標。
我的e-mail是: chpcliao@yahoo.com.tw 歡迎大家舉證讓郵政大家族快樂的戮力於工作崗位服務全體用郵大眾。
廖進興敬筆於10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