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姿慧╱台北報導】2012年05月06日
2月底才被勞委會點名未依法給加班費的郵局又出包。不具名的郵差向《蘋果》投訴,指有郵局逼員工簽「賣身契」,要員工自承因能力不足、送不完信,自願放棄領加班費,很沒人性。
中華郵政昨證實,要求員工簽自願放棄加班費聲明書的是新北巿永和郵局,已要求撤掉;勞委會說,若接獲檢舉將稽查。
勞委會2月底公布全國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中華郵政高居違法最嚴重企業第3名,其中以資方提不出出勤紀錄和未給加班費的情況最多。
「乾脆當義工」隔2個多月,郵局又被投訴,要員工簽署自願放棄加班費聲明書,要員工自承是因投遞習慣問題,致無法在正常工時內完成工作,因此願放棄加班費。不具名的郵差砲轟,郵局乾脆叫員工當義工好了,有時工作10多個小時,想簽1、2小時的加班費,還被主管質疑動作慢,被要求寫報告,很沒人性。另一名不具名的郵局員工也說,主管不准大家報太多加班費。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說,只要員工實際有在工作,一旦超時,就算簽了自願放棄加班費聲明書也無效,郵局仍需給付加班費;該會若接獲檢舉,將前往稽查。
竟稱基於好意中華郵政副總陳賜得說,經查要員工簽聲明書的是永和郵局,但是基於好意,考量有些員工動作慢,若送信送到很晚,回到局裡就要寫報告,但若員工簽了聲明書就不用寫報告,且非強迫簽署,現已要求該局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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