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游董事長芳來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日星期四
關懷郵政系列(99-3)敬請影印放大張貼或傳閱【功德無量】
發文者:關懷郵政系列發行人 廖進興
檔案編號:派遣人力規避勞基法案
發文日期:99年12月2日
通 訊:23143新店郵政信箱第10054號
電 話:0937-891-772
案由:轉外包人力派遣公司同仁投書乙案,敬請妥善處理賜覆為荷。
廖大哥您好:
我是任職於彰化郵局人力派遣公司的窗口郵務人員,不知道廖大哥這次所提的專職 ( 三 ) 是否有包含人力派遣公司的外包人員,我已任職五年多了本來我是郵局的定期約聘人員。
但郵局後來改由人力派遣公司來聘任,改一年一聘且外包公司一直更換,五年來已經換了三個老闆,形成員工不變而老闆一直更換的現象,對員工的福利也一直壓縮,郵局給員工的福利相對的也被外包公司賺了一手,所以我們外包人員的工作,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感。
所以,可否請求廖大哥也把窗口的外包人員也納入專職 ( 三 ) 的範圍,多謝了。
彰化郵局
大張 (代PO者
雅莫)
本案派遣人力公司換了3個老闆但還是原來的派遣人員在窗口服務,這不是擺明了吃定派遣人力員工是弱勢團體,中華郵政公司管理階層若不重視、改善我只有弄到媒體來吵做了,我知道我的部落格高層也會看,請轉人事處重視此剝削行為,一併將外包派遣人力同仁併案改為「專業職三」,藉以符合勞基法立法精神。
正本:中華郵政工會江理事長子蓁
副本:中華郵政公司胡總經理雪雲
副本:中華郵政公司人事處鄭處長玉雲
本函已利用網際網路傳真工會與總公司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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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編:廖進興 通訊:23143新店郵政信箱10054號 E-mail:chpcliao@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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