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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血汗郵局」罔顧郵差權益 遭監院糾正 [打印本頁]

作者: postgov    時間: 2015-12-9 17:18     標題: 「血汗郵局」罔顧郵差權益 遭監院糾正

2015-12-08 18:15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監察院交通與採購委員會今天(8日)下午通過委員李月德、王美玉的提案,糾正中華郵政公司,原因是近年持續違反勞基法,未確實記載郵差出勤時間,且未核實給付郵差加班費,又以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方式規避勞基法。監委除要求交通部督飭中華郵政確實檢討改善,並請勞動部加強勞動檢查,維護郵差的勞動條件。

糾正案文指出:一、中華郵政公司101年以來持續違反勞基法,以「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最多,計16件次,其次是「未詳實記載出勤情形」15件次,導致郵差基本勞工權益屢遭侵害,顯有違失。

二、中華郵政公司招標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工作,經勞動部實施勞動檢查發現,中華郵政公司規避勞基法,「以承攬之名,行僱傭之實」,惡化基層勞動者的工作條件,成為社會不良示範;另承攬契約所定承攬人郵件損害賠償責任條款,超逾郵政法規定的郵件補償範疇,不符合政府採購法第6條公平合理原則,均核有違失。 另外監委指出,政府未善盡照顧弱勢勞工族群的責任,勞務承攬勞工既不適用勞基法,亦非勞工退休金強制提繳對象,對於勞務承攬勞工的勞動保障儼然不足,顯有失當。行政院基於政策立場的ㄧ致性,應督導所屬機關落實依法行政原則,致力建構符合我國憲法及聯合國兩公約的公平勞動體制,保障弱勢勞工族群,方符國家對勞動者的保護義務。

監委表示,交通部應督責中華郵政公司確實遵守勞動法令規定,積極改善「血汗郵局」的負評,勞動部也應加強勞動檢查,重視郵差合法勞動權益。


【中央社/台北8日電】

監察院調查認為中華郵政公司近年持續違反勞基法,未確實記載郵差出勤時間,且未核實給付郵差加班費,又以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方式規避勞基法,今天通過糾正中華郵政。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李月德和王美玉提案,糾正中華郵政,除要求交通部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外,並請勞動部加強勞動檢查,維護郵差的勞動條件。


糾正案文指出,中華郵政101年以來持續違反勞基法,以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的違規比例最高,計16件次,其次是未詳實記載出勤情形達15件次,郵差基本勞工權益屢遭侵害,顯有違失。


監委調查發現,中華郵政招標委託自然人承攬投遞郵件工作,經勞動部實施勞動檢查發現中華郵政規避勞基法,「以承攬之名,行僱傭之實」,惡化基層勞動者的工作條件,成為社會不良示範。


王美玉指出,中華郵政利用這種承攬方式卻實際雇用的共有519人,這些人要穿中華郵政制服、聽中華郵政的指揮調度和遵守中華郵政的規定,但他們卻不適用勞基法,沒有退休提撥,其中75%甚至已經承攬5年以上。


糾正案文指出,承攬契約所定承攬人郵件損害賠償責任條款,超逾郵政法規定的郵件補償範疇,不符合政府採購法第6條公平合理原則,核有違失。


監委指出,政府未善盡照顧弱勢勞工族群的責任,勞務承攬勞工既不適用勞基法,亦非勞工退休金強制提繳對象,對於勞務承攬勞工的勞動保障儼然不足,顯有失當。


監委表示,交通部應督責中華郵政確實遵守勞動法令規定,積極改善血汗郵局的負評,勞動部也應加強實施勞動檢查,重視郵差合法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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