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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華郵政工會認同陳惠澤受懲處!! [打印本頁]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6-9 17:06     標題: 中華郵政工會認同陳惠澤受懲處!!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_news/post_news_dtl.jsp?news_no=19102
節錄部分內容
發布單位:總經理室  發布時間:101/06/08閱次:491
針對媒體報導臺中郵局陳惠澤懲處案,中華郵政表示本案純屬個案,其獎懲係屬臺中郵局
權限,臺中郵局指出陳員具公務員身分,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其不實言論及不當行為,
嚴重損害公司聲譽,破壞員工和諧,打擊員工工作效能,因此依規定予以懲處,中華郵政
工會亦表認同
,陳員可以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提起救濟。
----------------------------------------------------------------------------------

官方講官話,講什麼"純屬個案",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但文章中"中華郵政工會亦表認同"
就令人感到疑惑了
工會不是應該替會員積極爭取權益嗎??為何會和資方立場一致???
您能認同工會這種說法嗎?

若不能認同,請向局內代表,理事,理事長,表達抗議!!
或是前往工會網頁說出自己的心聲
總會網頁
http://www.cpwu.org.tw/
(02)23921380~4(五線)
pub.cpwu@gmail.com
台中分會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pwutc

年底工會選舉時,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自己選出是怎樣的代表??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6-9 18:51

公司官網所言既然認為荒誕不經、不可相信,那又何必相信他替代工會發表的言論呢?奇怪ㄟ~你!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6-9 19:55

公司官網憑什麼說"工會表示認同"?難道想要製造工會內部的矛盾與衝突嗎?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6-9 20:29

公司為行使經營管理權責對於違反規定之員工作出懲處,工會頂多只會表達"尊重",不太可能"表示認同"。同仁不必相信官網所說的鬼話。有關惠澤兄之懲處案,如果公司所持之理由不具有正當性及合理性,我相信工會為了保障會員權益,一定會堅決反對並據理力爭,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6-11 21:09

我能不能拒絕加入中華郵政的爛工會,每個月施捨共444元給那些狗官吃吃喝喝,旅遊,辦沒意義的活動,吃到飽又無限暢飲...我寧可每月把那444元給陳兄繼續為大家做真正有意義有幫助的事情!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6-11 21:11

開會陳述...不斷有小紙條從孟雲宗經理室傳出...等訴訟吧...若然勝訴...將可依工會法向工會理事長、理監事求償...很多人將從公親變事主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6-16 13:00

這種工會, 要它何用, 乾脆解散算了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1 16:42

為何公會體制無法脫離公司,請外面的人組織公會,才有獨立性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2 18:24

如果選工會代表來跟郵局那些X官對抗有用嗎?

若有用..大家可不要選站在官方那邊而是要選擇站在從業及契約工這邊的人..

選一些只有頭銜不敢發聲的人沒用...要選敢發聲的人才行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2 21:28

工會法
第 6 條               
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第 7 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組織之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

強迫加入,沒辦法,但是為啥要苛扣我的血汗錢??

有趣的是
第 14 條               
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加入該企業之工會。但工會章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目前工會都是資方的高階主管把持,一切萬惡的源頭也就是由此開始。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3 07:51

樓上的,請舉例說明,你看過的工會幹部有哪一個是高階主管?工會又被哪一個資方的高階主管所把持?請你直接點名。你對「高階主管」的定義又是甚麼?請先上網查查中華郵政工會章程〈第6條〉再來發表高論好嗎?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3 10:39

支局經理算高階主管嗎? 不高但也不低,沒錯,12樓的發言有語病。不過,就小弟所知,工會桃園分支理事長就是大溪局經理擔任,這是個客觀的事實,無袒護或點名誰的意思。把不把持見仁見智,也不能說工會完全無作為,陳大哥這次的事情,工會的態度真的讓人難過。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3 19:29

桃園分會的湯理事長只是全國1323個郵政支局經理之一,充其量等同一個股長,仍是與你我相同的會員,自有她在工會應盡的義務和應享的權利,豈能假「高階主管」之名予以剝奪?陳惠澤被記大過,會員的反應其實是兩極的,中華郵政工會是屬於全體會員的工會,除了客觀、理性面對,也曾在各種場合多次重申:任何會員如果受到事業單位不當懲處,工會ㄧ定堅決反對並全力維護當事人權益;前題是《請做對的事情並把事情做對》。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3 19:53

工會所謂《請做對的事情並把事情做對》就是叫會員不要跟郵局高層唱反調 即使他們把郵局變成黑心企業  否則就是《做錯的事情並把事情做錯》好一個撇清責任萬事推諉的工會 你跟會員收工會費時 怎麼都不會臉紅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3 22:02

懲處個屁 幫我們基層勞工發出聲音 就該被懲處?

況且講出來的都是事實  何來認同?

怎不叫處長來跟我們送信看看阿

看一下基層員工的工作性質阿 一問三不知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3 22:02

懲處個屁 幫我們基層勞工發出聲音 就該被懲處?

況且講出來的都是事實  何來認同?

怎不叫處長來跟我們送信看看阿

看一下基層員工的工作性質阿 一問三不知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4 08:04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4 21:24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4 21:51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5 22:45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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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7-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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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時間: 2012-12-9 21:00

回復 1# Anonymous


    投票日越來越近了

幫大家來回想一下這件事

"中華郵政工會亦表認同"


大家認同嗎?

如果不認同,請用您手中選票來表達!!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3-6-22 11:23

$(message)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3-7-17 16:34

惠澤兄曾被台中郵務工會報請上級工會表揚模範郵工
究竟是如何原因被上級工會不予通過
惠澤兄多年來為外勤投遞人員爭取合理報支加班費得罪當道
上級工會賄賂不成腦羞成怒
惠澤兄利他風骨令人稱羨
小郵工敬PO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3-7-17 17:21

惠澤兄被記一大過
郵政當局是誰扮演陸軍裝甲旅下士「洪仲丘」枉死案之幕後黑手?
所有受惠之外勤投遞同仁請一起追查真相
小郵工敬PO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3-8-26 21:34

工會當然表達認同啊   因為工會沒異議   有異議  那怎麼不發聲
依個人所知  工會一直都是總公司鷹犬  如果工會大老不能表達異議  或不願表達異議  不是默認嗎
另外此次工作規章  上面表明已經工會認同   公文是這樣寫的   工會又沒異議??
這種工會到底要來何用   跟監察院一個樣   癈了吧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3-8-28 13:10

樓上的問題牽扯的有點大。我並不喜歡現在的工會,但也不樂見他經常被人惡意踐踏。誰是工會?誰又是工會的組成份子?工會做得不好,到底誰該負最大的責任?這才是我們今天必須要面對審慎思考和檢討的地方,如果不是我們自己每逢選舉都瞎了眼睛、昧著良心把票亂投,怎麼會有那麼多大家嘴裡所謂的爛咖滲入工會進而把持工會?所以當務之急,不是每天在這裡噴口水、打嘴炮,而是要團結起來負責任的把因我們錯誤判斷引進工會的垃圾統統清掃出去,再團結努力重建我們的家園。當下,我們如果不去支持工會、給他力量,資方一定不會尊重工會,工會也就更加沒有能力去保護勞工,這原本就是一個惡性循環。資方尤其希望勞方意見越分歧越好,力量越裂解越好,這樣它才可以個個擊破、然後高枕無憂啊!此外,據我探知:「工作規則」總公司確實有在101年7月前後,曾經例行性的請工會表示意見,但並未照單全收,要說業經工會同意,顯然工會不但是背了黑鍋、還得吃上啞巴虧了,試想:為了往後攸關會員權益更多、更大、更艱辛的協商,此時此刻的工會能不吞忍嗎?何況我也去問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事業單位訂定「工作規則」完全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0、71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37至40條規定辦理的,根本就不需要經過由工會同意的法定程序。換句話說,資方願意讓工會表示意見,就已經算是有夠尊重、很不錯的了,至於要不要採納,當然是由老子我來決定,不然你還想要怎樣?違憲?違法?有點常識好嗎?沒看到交通部、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都同意核備、為我背書了嗎?你還奢望有誰會肯跳進網路裡來跟你對話呢?別傻了,早點睡,祝你天天有好夢!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3-9-11 23:25

$(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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