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PO 文章僅是希望在小郵工退休之後後繼有人,能揣摩小郵工在成長過程中的各項努力,而同樣的事物在各領域中都有人曾共同朝此一目標貢獻心力,小郵工只是潛移默化的用各種方式告訴廣大的郵工網友們,也許我們不能改變國家這一個大社會,但至少我們可以嘗試從我們所擁有的郵政事業開始。請點選: https://www.facebook.com/chpcliao http://www.postgov.tw (或點選「小郵工」三字就可看到小郵工的個人網站,可點選所有檔案如一步一腳印或未來進行式任一選項,再點選下列「開啟」就可逐一看到小郵工在任職其間對郵政事業的熱愛與奉獻)。 關懷郵政系列
函 受文者:交通部 地址:10052台北市仁愛路一段50號 發 文 者:廖進興 發文日期:九十七年八月七日 發文字號:關懷郵政系列97-13 發文地址:10099台北郵局郵政信箱第901號 聯絡電話:02-23617697 行動電話:0937891772 e-mail:chpcliao@yahoo.com.tw 網 址:http://www.postgov.tw 主旨:請轉政府相關單位對說明二所述違反郵政法交寄「帳單郵件」之業者進行道德勸說,若相關業者仍置若罔聞,則請有關部會依權責處理。 說明: 一、請參閱
鈞部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四日發文字號:交郵(一)字第0970007112號函。 二、據同仁反映並經陳情人查證:位於台北縣中和市中和路356號9樓之「興双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帳單郵件,係交由民營遞送業者「第一郵控遞送(相關帳單或印刷品郵件均印有郵政LOGO,其電話為:02-2233-1688)明顯違反郵政法、商標法、民法:契約篇並涉嫌偽造文書印文罪」;另:新視波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234永和市中和路345號16樓,電話:02-2927-2000#8818尤小姐)之「帳單郵件」自稱係由該公司員工自行遞送(是否屬實仍待查證),相關業者長期以來違反郵政法第六條、第七條及其他相關法令,並經
鈞部依法開罰如說明一在案。 三、另:上述兩家有線電視公司長期以來甘為民營業者之共犯(民營業者遞送之事故郵件因無回收機制,全部退至中華郵政各分公司處理,造成相關業者收錢,中華郵政善後,明顯有不當得利情形),祈請
鈞部 轉相關部會進行對相關有線電視公司進行道德勸說,若業者仍置之不理,請相關權責單位依法處理。 四、鈞部說明一之答覆對民營遞送業者顯然無效,陳情人強烈要求
鈞部應進入至違反郵政法之民營業者工作場所進行檢查以生嚇阻作用。 五、本案係要求
鈞部轉函電信主管單位協處,請勿再交由下屬單位中華郵政函稿代部回復。 正本: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吳董事長民佑
興双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興視波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中華郵政台北郵局蘇經理建忠
中華郵政板橋郵局經理辦公室
板橋郵局中和投遞股
板橋郵局永和投遞股
關懷郵政系列發行人(前北區郵務工會常務理事)廖進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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