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個說法:烏日郵局應與很多郵局一樣
16年來未增加區段.但近年來因高鐵特區與溪南等工業區的發展與地下工廠林立.業務量急劇升高。但為秉持郵局服務信念與維護郵局服務品質及外勤投遞的勞動權益.特配合公司『調盈補虛』政策.加派補助,以提升服務,以杜客怨,以符勞權。
現在問題來了.因派員補助所謂的硬區.就無法真正顯現真實的區段負荷.而這是公司的陷阱嗎(這部份.應要有人說明)?依台中郵局郵務科指示,凡被補助的區段,只能鍵入主區段投遞士的工作衡量,哪我這加派的員額,在該區段投遞工作衡量是無法顯現真實的情況,哪不就是造假嗎?哪又如何能正確的判定該區段真正的工時與困難呢?又如何解決勞逸不均的問題呢?又如何建立一套工作標準呢(雖然與勞基法的工時制相違)?
我依法請求解困,依法防杜明年勞動部宣示大規模的勞檢,故依法申請員額.竟落下數字差很多的懷疑。這就怪了,我用的數字.全是公司電腦內部刷讀的數字。 要看一個區段的勞逸,很簡單,最笨的方法,就是將該區段的源頭所有的各類特種函件,加上平件,就可判讀8成。另外就是各區段的屬性與地域。如以10月而言,3位外勤跑同一區段,不論有無加派補助,全都算在10月的衡量表中,不是最精準的嗎?。為何要剔除補助段呢?調盈補虛不是公司政策嗎? 再以烏日郵局的包裹段為例,烏日僅核有一段包裹。自民國87年始,就只有一段至今未變。現在的問題是平均已是300顆上下.再加上包裹的特性已轉為代收貨價為主體,投遞的困難度更高,甚至還要送上樓。一個區段.如何送呢?現實的情況是.我連續觀察幾天,不同的投遞人員,送120-124顆的弟兄.工時都超過9小時以上,.我很好奇的問.真需要這麼長嗎?是的.連觀察三個弟兄投遞.都需要這個時間。因地區廣闊.又加上各種因素。 而我只得加人補助.最後落得數字是差很多,因為工作衡量沒有加上補助投遞員額與各區段協投的衡量。哪是不是表示,這300個包裹量的成長是騙人了。因公司的衡量只能鍵入124顆。 如果我從明天開始.停止所有補助段呢?是不是可以更精準的顯示公司衡量作業的價值呢?還原區段真相。 但12-14小時以上的工作,請駐點觀察,是投遞士的服務品質,還是累壓16年的成長與積怨呢? 工作衡量,目地為何?補助段的衡量又如何加計。在烏日還有更現實的問題,有外包(4區),每ㄖ工作10-14小時,甚至更長,為防杜客訴與服務品質,故幾乎每日都與硬區的區段一樣都會補助,而這一樣無法顯現,因外包段不算,但明年1月1日起,在努力下,郵務科應允重新協定,將有1/3上下的投遞量劃回給正班,這又如何處理。 最後我想說的是,如果上位者多一點良心,這世界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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