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彥╱台中報導】中華郵政昨發行馬年紀念郵冊,台中郵局卻被投訴部分支局為求績效,強迫郵差自掏腰包七千元認購五本郵冊,引發基層反彈,台中郵局副理何重謙說,已向各單位主管重申不得強迫員工認購,違者將嚴懲。勞工局表示,若強迫員工認購商品,違反《勞基法》可開罰。
最少5本要價7千 一名不願具名郵差透過友人投訴,日前單位主管要求每名郵務士須自費原價認購五本馬年郵冊,每本售價一千四百五十元,內勤還須認購更多本,他當郵差月賺四萬元,卻要花七千多元買郵冊,但同仁憂不買恐影響考績,只好忍痛掏錢。
何說,該局有制定郵冊銷售獎勵辦法,各單位如在元月底達成業績目標八成,每冊可抽五十元當團體獎金;三月底達成百分百以上,每冊可抽八十元,未達目標不會懲處。
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李美麗說,公、民營企業強迫員工認購商品,涉違反《勞基法》薪資全額給付規定,可罰二至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