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公告:SCLUB雲端專屬主機己開放租用
分享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這就難怪,家屬的抱怨未曾停歇。

買廈門送金門5天4夜,6月19日我參加東森販售的旅遊行程。

機場送行圖一

921後,妻未曾出國,或許是心中的恐懼,或者是莫名的憂鬱,就是不願踏出國門。921的當晚,我與妻正在菲律賓的飯店,親眼目睹電視畫面所傳來的慘狀,14層的大樓,344戶安身立命之所,頓成廢墟。

10幾年過去,也幾經我不斷的遊說,終於應允。而首站,就是金門。之所以是金門,說白的,就是想親自向惠慈說聲謝謝。


去年吧;惠慈與夫闔家來台旅遊,並專程繞道太平宜欣郵局,送上貢糖、肉乾等禮,內心感動莫名不是在於禮,而是渡海遠行之誠,及年來所協助蒐集整理資訊檔案的辛勞。郵工都欠一句謝謝。妻深切地理解我的期待,而願陪我一同。固有此行。


19日15時許,踏上金門後,就盼望當晚的聚會。因深恐造成弟兄的困擾,固一直很低調,只與惠慈連繫。


是日晚,與國松等深談勞權與工作環境,從其口吻中,感受到他 對楊功澤大經理的的尊崇,因大經理體會基層的苦而承諾加人增區。雖然這還未落實,但可以感受到大家的期待。我以為,楊大經理,應真正且速落實,以定郵心,到底才幾個區段,竟要服務全金門,這就難怪,家屬的抱怨未曾停歇。


另對於山外的經理,也是讚譽有加,當然我希望有更多的主管能以同理心善待同事。


當國松告訴我,身為初任台北分會的理事,他從不放棄任何機會與大經理,各主管協調,也很高興能獲得正面的回應,從其臉龐上可以感受到他的喜悅。所以我常說,郵工是可愛的,但請尊重他們,他們要的不多,只是尊重而已。況且,回家陪孩子吃飯,陪老婆做飯洗菜有這麼困難嗎?


記得,兩年多前,在台中分會代表大會的會議前,維國等拿白布條抗議前找我,希望我站在一起。我因錯估『孟姓』,而主動協調,並相信『孟姓』承諾,最後的驗證,我錯的,如果時間可以倒轉,我會毫不猶豫的支持高舉白布條,而不是怕外賓看丟臉而阻止。


我如果記得沒錯,12個區段要投遞全區,每天近百公里的路程,健康、家庭、、、、、還有命嗎?


機場送行圖二

23日,從廈門返,國松全家與戰哥攜來貢糖 一箱,高粱兩瓶,金門海域親抓的海產,加上『戰歌母親』專程致贈保佑平安的一對風獅爺到機場。戰哥說,這是兄弟們的心意。


當然我也應允下次見的期望。只是我希望,下次見,他們的勞權與工作環境都能護得更大的紓解與改善。而這期待,也是我對楊大經理卑微的請求。






這場景與總會藍秘書長在法庭的攻防有極大的差異,藍告訴檢察官我不得郵心(從選舉得票數)。並將在下次出庭時傳訊證人。可笑的是,出庭前,藍再三說,不會做人身攻擊。

為反證,我將利用機會到各地取暖,這在法院攻防中是必要的動作


只是我奇怪的是,傳說,藍將請律師。我未曾告過工會,只是告哪4位提案人,以假資訊陷理事會於錯誤之表示,為何能動用工會的錢呢?這部分如成真,我將採取法律動作,工會的錢是會員的辛苦錢,怎能濫用,希望不會。



7月6日,我專程為鳳山郵差考績事件南下高雄。並已與幾位理事長與工會幹部與郵差見面。我會過夜。我也希望,李科長與我的私誼,也能深談。


我也期待,更多受到不平待遇的兄弟,請支持工會吳理事長,請依工會要求,將考成事件交給工會處理吧。

[別鬧了,開考成會時勞方委員僅占極少數,即便是工會理事長帶領集體抗議退席,也只會留下一個茶餘飯後的小笑話,根本起不了作用。]

當然最大問題仍是打下分數的人,是中華郵政賦予他的權限.(也相信他的人格沒問題??)... 然後考成會、理事長皆無異通過??若一個工會理事長,當下無所為,沒盡力維護會員的權益,現在尋求弟兄們的尊重與支持,合理嗎??值得信任嗎??
回復 2# Guest from 219.85.190.x

就是運用事件考驗  據我所知  會有陳情  但怕的是  較勞方的理事長出面  郵工站在哪裡
小郵工曾獲選為台北局考成委員,對考成會的運作非常清楚,考成會是由勞、資雙方各半組成,工會理事長列席,鳳山地區本年度有20餘人考成被打為70餘分,明顯出席的勞方委員與工會理事長未能當場表示意見甚至退席杯葛當次考成會,考成會就會自然流產,今天再來大動作抗議於事無補,該抗議的對象是勞方委員與列席的工會理事長,請大家別模糊焦點,郵政形象是全體郵政人共有的資產,且主其事的鳳山局科長與投遞股股長在李董事長關切下已調離原單位,科長已被調至高雄局當副科長為非主管局,今後將無權限以個人恩怨打員工考成分數,同仁在爭取權益時切記要有拿捏分寸,以免郵政形象受損影響全體郵人今後的績效與考核獎金。小郵工敬PO
回復 3# Guest from 1.168.71.x


    較勞方的理事長??誰呀??在哪裡??
    指的..是那個....茶餘飯後的笑話嗎?
胖哥:總會100年4月18日理事會不表揚你的提案,根據瞭解事前並未向參與會議以外的人揭露過,會議當日也是經過充分討論後,相關內容完全未予任何修改,再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決議通過的,這就是標準的合議制。你告四個提案人恐怕很難成立;何況他們都是會務幹部,承工會之命處理會務工作,名正言順。一旦被你告,工會怎麼可能讓他們自己負擔訴訟費用?只是苦了你自己。冤家宜解不宜結,凡事想開一點或許會對自己比較有利吧!
在郵局工會裡  最常見的操弄手法就是記名跟無記名投票
利用正式的工會組織跟倉促決議的時間  以刻意斷章取義跟不時的言論影響其他工會代表
造成對當事人不利的處分  這不但是私心  而且還意圖非常明顯的想把整個工會組織拉下水
這種人不給他們一點教訓  就枉費了工會存在的意義
所以真要打官司的話  那麼照道理工會不但應該幫這四個人出錢
更該反過來幫陳大出錢  以捍衛自己的清名  還有強調工會本身堅持捍衛基層勞工權益的決心  
大家說是吧
回復 6# Guest from 49.159.144.x


   

淺談誹謗訴訟事件:

被告人:鄭00、陳00、李00、藍00

    當進入司法程序前,我就一再透由各種管道釋出善意,包含對陳00,鄭00等,但效果未顯;故我又請高雄分會理事長茂松哥哥居間協調、另更請本屆總會兩位吳副理事長等傳達。

我的立場很單純,既然江00未連任,代表一定程度的意義,我也可以選擇放下,將多餘的時間,為兄弟的法定權益努力。所以我只要求恢復名譽等,但都被塘塞了,這要求過火嗎?

    而事實上,在江00任內,曾透由台中分會詹理事長轉達購買我的新書,以協助推廣防詐教育,以表善意。為此我還親向陳副理事長00查證無訛;但最後還是石沉大海。當然有被耍的感觸。

    但我仍未放棄,故當上次出庭時,在北檢,我仍請茂松哥哥協助轉達。但當被告訴人藍00於開庭前幾分鐘才到時,我仍表明我的立場,我所追求的工會價值,而我也願意和解,讓大家回歸本位,以戮力為會員權益而努力。而藍提示很多資料說明總公司辦我的時間點與態度,並保證不會在庭內採人身攻擊方式。

    當入庭內,我主動向檢察官作和解之表示。但當檢察官問藍00時,他一口回絕。故引起檢察官連續問的幾次後,嚴正表示將要調查整起事件。當然庭訊中,桃園李00猝死案如預期成的攻防重點之重點。而這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事件,因將牽涉很大。所以為避免事件擴大,我寧願選擇放下,不願再傷及太多。但不如人願。

    李00案,提示的證據夠了。進不是公傷休養期間喝酒,而是公傷住院期間陪探望的兄弟在醫外晚餐而死。事件真相如何,我請檢察官調醫院住院資料可證,絕不是他們所說,而我說的也不算,調查吧,有錄音、有家屬談話,還能假嗎。當然;因藍的堅持(不知是不是公司的堅持),勢將有風暴而來,先表明,這不是我所願。

    庭訊結束前,檢察官明確告訴藍00,陳所做,不都是工會該做的事嗎?怎麼所提資料都是中華郵政與交通部呢?

    藍在最後又說,陳惠澤參加選舉票數如何,以暗喻不得認同,我當然也有當場為攻防表示。但這動作已破壞不作人身攻擊之承諾。

    但至今的我,仍未放棄和解,就當是冤家宜解吧只是可嘆的事藍等沒有化解與容人大肚,似有操弄工會之虞,故透由工會將動支經費與我一搏。

    更甚者;竟也傳出是陳惠澤不和解等話語。可笑。

    針對動支工會費與會員訴訟一事。我請教過律師,是有爭議了(如動用,將採取一切防護與救濟;當然包括司法途徑)。因這四位涉及誹謗提案人所提陳惠澤不堪言行,疑已陷當屆理事會錯誤意思之表示。這部分,不反省,竟還、、、。況且,當天議決竟是在激烈中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如果正當,為何不是採用舉手表決、或唱名呢?以顯公開正當與負責呢?更離譜的事,事關會員重大權益與名聲,竟未邀請列席說明。

    個人造業、個人擔。怎會動用工會資源呢?對象還是繳費27年以上的會員我從未告過工會我所提訟的對象是人,是疑似濫用公器破壞會員團結、牴觸工會法團結會員為宗旨的立法精神。



當然,我能做的法律動作很多,還有民事可打,所有的訴訟費用、我也將向這四位要求,當然工會也可能連帶。拭目以待吧,前科與7年光景,名譽受損的聲譽。在社會聲望上,我可是有一定之聲譽

回復 7# Guest from 114.47.24.x

謝謝
樓上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了,是胖哥因為工會決議不表揚他,才向四個承工會之命的提案人提告的,工會只會捍衛自己的作為是對的,哪有可能再幫陳大出錢打官司?白疵才會搬石頭扎腳!
回復 10# Guest from 49.159.144.x
表揚與否不是重點  而是汙名化

如果各位還有印象  在辦我之前  我就已提警訊

警訊的判斷  就是
模範窗口不受理
郵政節防詐表揚取消
再就是汙名化

主要的目的  殺雞儆猴
抱歉打錯字
所以真要打官司的話  那麼照道理工會不但應該幫這四個人出錢
應該是不應該才對

所以了  郵局的工會是屬於任何少數人可以壟斷跟全權控制的嗎
這點讓工會自己去證實給所有會員看吧
希望本屆的工會代表們夠種夠清廉  
好好做給會員們看看  不要總是光靠一張嘴巴講而已
是胖哥因為工會決議不表揚他,才向四個承工會之命的提案人提告 ...
Guest from 49.159.144.x 發表於 2013-7-7 20:56



    ??????
不是吧!
為了表揚??這不是陳大哥所想吧
到底是否為了表不表揚?只有胖哥自己最清楚;胖哥想要說甚麼、想要做甚麼,也都是他自己發自內心的主張,誠如他所說《各人造業個人擔》,既然都已提告並已進入司法程序,那就交給法官去定奪了,我們這些閒雜人有必要吃飽了撐著成天沒事在此打嘴砲嗎?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