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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交通部回函請大家表示意見〈您接受這樣的答覆嗎?〉

這是今日收到交通部的回函來函照登 請大家表示意見
.分類:未分類資料夾2012/12/1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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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分享在我的 Facebook分享在我的 Plurk分享在我的即時通首長信箱    中華郵政公司民意信箱101012780
收件者: 廖進興 先生
主旨:

親愛的 進興 先生 您好:
  有關您來函所陳中華郵政公司近年來發生多起疑似過勞死案例、未依規定核給加
班費及懲處工會幹部陳惠澤君等節,本部甚為重視,案經轉據中華郵政公司查復如
下:
一、有關疑似發生多起過勞死案例及未依規定核給加班費一節,查該公司員工近兩年
來並無過勞死案例,且一再重申員工確有逾時加班之事實者,切依勞基法及團體協約
等相關規定,覈實發給逾時工作(加班)費。經統計加班時數101年1至10月共17萬9千餘
小時,100年共15萬餘小時。
二、另所陳臺中郵局員工陳惠澤君遭記1大過懲處一節,經查:
 (一)陳君懲處事由與渠向勞檢單位檢舉該公司涉及違反勞基法一案無關,而係因
渠於值勤時間未經主管同意,與電視台記者相約於服務郵局接受採訪,發表有關郵政
業務不當言論,並讓記者拍攝該局作業場地等畫面,嚴重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規
定。另陳君於個人部落格及該公司員工交流園地發表文章,內容除涉及汙衊該公司及
煽動員工以絕食抗議方式與該公司對抗外,並散布不實之新進人員離職率消息,嚴重
打擊員工工作士氣,且在勞委會函復陳君有關桃園郵局某郵務士之死亡原因並非過勞
死後,仍持續於個人部落格為相關不實指控。
 (二)上述各節因陳君行為已損害該公司聲譽並破壞員工團結和諧,該公司所轄臺
中郵局乃依權責予以懲處。
三、查您為該公司退休員工,對該公司經營模式及員工工作情況有一定程度之瞭解,
現階段勞檢單位未考慮該公司外勤投遞人員工作特性(即出班後主管人員無法行使指揮
監督權),不論個人工作效能而僅將個人進、離局時間視為值勤時間,上開情形將造成
工作效率較差者薪資所得反而較高之不合理現象,不但管理上產生負面效應,更違反
企業經營原則。
四、復查該公司為保障員工勞動權益並避免遭勞檢單位裁罰,除已改善簽到簿及員工
逾時工作登記單之註記方式並通令各局確按規定核發逾時工作費外,另正積極研訂更
人性化之投遞量計算基準,以求員工勞逸均衡,共創勞資雙贏,並達該公司永續經營
之企業目標。
  謝謝您來函關心與指教,順祝闔家平安,事事如意。

部長 毛治國 敬啟 101年12月14日

發文文號:1010679536                        發文日期:101/12/14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 ... 32D371?editdocument
小郵工:

轉貼同仁對交通部回函之看法並呼籲同仁熱烈參與提供您寶貴的意見戒以追求真相還往生同仁一個公道,並探討目前郵人的工作條件是否真如回函所示「已有改善」:請大家表示意見藉以作為將來努力的動力,謝謝大家的參與與關注。

致廖兄:
  
  這一句:陳 君懲處事由與渠向勞檢單位檢舉該公司涉及違反勞基法一案無關。顯然是屁話!
不可能!因為在惠澤兄爭取外勤同仁合理工時的一年多時間內,他曾被包含總工會跟董事長在內的多少人密切關心跟勸說過,或威脅或利誘,所以說無關.....屁話!

再者,桃園郵局事件,惠澤兄手上所握有的資訊是往生者家屬跟共事同仁所提供的第一手準確消息,所以不管怎麼說,都不能說它是空口白話,胡亂捏造的。
可以對質啊,可以訴諸社會公平啊,不是嗎?

登記簿不准,沒錯,那麼郵局那麼多稽查,主管,跟稽核都是吃屎的嗎?不能抽查嗎?所以用這濫理由來當成無法設打卡機跟合理化規避給予外勤同仁合理工時待遇的藉口......還是屁話!


所以終歸一句結論:挾怨藉故報復是真,其於理由都是假。

否則如果說惠澤兄爭取外勤同仁合理工時的舉動是在損害該公司聲譽並破壞員工團結和諧的話,那麼一年依法開罰郵局幾十起的勞委會不就是該死!
而讓勞委會開罰那麼多起卻仍屢屢不改,還想挾怨報復跟顛倒是非的郵局諸多高層與那些地方主管,不就個個罪該萬死了嗎?

信這些鳥話才有鬼!
第三點 論點有問題,「即出班後主管人員無法行使指揮監督權」這是外勤人員的問題嗎?管理層無法掌握,憑什麽情境,認定投遞人員工作效能差?
這種觀點我也會說,管理者沒辦法去掌控及管理,就是無能,用一些沒有管理能力的人,對企業有負面影響,更違反企業經營原則

小建議:個人進、離局時間異常(實際值勤時間),管理層應該是去關懷了解一下嘛,究竟是工作量過多或是效能低,應該可以分辨出來,凡事要講證據嘛!不要自己管理能力不好,還懷疑別人效能差,自暴其短。
沒有誠意面對問題,ㄧ在把問題擱置,事情是沒辦法解決,難怪問題ㄧ再發生,希望高層有ㄧ套解決的方法,如問題再這樣下去,ㄧ樣是無解,主管的心態最重要,要先從主管問題來解決,才有辦法根治基層的問題?如沒有辦法只有ㄧ直爛下去,沒有別的辦法,所為:上梁不正,下樑歪
沒有誠意面對問題,ㄧ在把問題擱置,事情是沒辦法解決,難怪問題ㄧ再發生,希望高層有ㄧ套解決的方法,如問題再這樣下去,ㄧ樣是無解,主管的心態最重要,要先從主管問題來解決,才有辦法根治基層的問題?如沒有辦法只有ㄧ直爛下去,沒有別的辦法,所為:上梁不正,下樑歪
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  

表單的頂端

  本調查係為瞭解本會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之狀況,敬請撥冗填答,您的寶貴意見,將督促我們不斷改進,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務品質。
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敬啟


  
基本資料
陳情人姓名 廖進興
主 旨
請關心本案並請惠予協助瞭解郵政員工過勞死案例  
公文收文日期
1011211  
收文文號
1010090801

請填寫以下問卷調查題目: (*表示該欄位一定要輸入,否則無法傳送)

1.請問您陳情後多久後收到正式答覆?(答12個工作天以內者請跳答第3題) *
(1)6個工作天內
(2)7-12個工作天
(3)13個工作天以上
(4)忘記了
我答:6個工作天

2.請問本會是否先行通知您本案未能於13個工作天內辦結的理由?
(1)是
(2)否
我答:否
3.請問您是否一次向多個機關陳情同一事件? *
(1)是
(2)否
我答:是
4.請問您的問題解決了嗎? *
(1)完全解決
(2)部份解決
(3)完全沒有解決
(4)只有提出建議供參考
(5)不知道
(6)其 他
我答: 部分解決
5.請問您對於本會的答覆內容滿意嗎?(答非常滿意、滿意、尚可、沒意見或其他者,請跳答第7題) *
(1)非常滿意
(2)滿 意
(3)尚 可
(4)不滿意
(5)非常不滿意
(6)沒意見(不知道)
(7)其 他
我答: 尚可
6.請問你不滿意的理由?(可複選)
(1)問題未解決
(2)處理態度不佳
(3)處理時間太慢
(4)內容係例稿,欠缺誠意
(5)曲解法令或引用錯誤
(6)相關機關推諉責任
(7)答復內容與實際情不符
(8)其 他
我答: 內容係例稿欠缺誠意
7.請問您以前是否曾向本會陳情? *
(1)是
(2)否
我答:是
8.請問您這次陳情是否針對以前曾陳情的相同事由再來陳情?(答是者,請續答第9題) *
(1)是
(2)否
我答:否
9.請問你為什麼一再陳情?(可複選)
(1)案件沒有處理
(2)處理結果與期望相差太遠
(3)相關機關推諉責任
(4)案情另有新發展
(5)與大眾權益有關
(6)其它
我答: 第〈1〉項
煩請填寫以下基本資料: 
白天聯絡電話
0937891772
傳 真
02-2916xxxx
性 別
(1)男
(2)女
我答:男
年 齡
(1)20歲以下
(2)20-29 歲
(3)30-39 歲
(4)40-49 歲
(5)50-59 歲
(6)60歲以上
我答:60歲以上
學 歷
(1)小學及以下
(2)國中
(3)高中、職
(4)專科
(5)大學及以上
我答:高職
職業別
(1)軍公教
(2)雇主
(3)勞工
(4)家管、退休人員
(5)自由業
(6)失業
(7)其它
我答:退休人員
縣 市
新北市
宜蘭縣
桃園縣
新竹縣
苗栗縣
我答:新北市新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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