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第一任董事長許仁壽先生對中華郵政的貢獻 許仁壽先生是郵政公司化後對外徵選的人才,擔任郵政改制後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首任董事長〈也是中華郵政有史以來貢獻甚為卓越的事業領導人〉,筆者每次以台北郵務分會會員代表身分向 行政院或公平交易委員會及交通部就郵政信函類之「帳單郵件」,大多被民間遞送業者非法搶攬遞送,筆者不斷的向各上開主管機關陳情,就民營遞送業者蠶食鯨吞,以不當的行銷手法爭攬我郵大宗戶,尤其是上大郵通與第一郵控兩大業者對中華郵政的侵權非常嚴重,前者不僅搶了台灣大哥大與遠傳電信「帳單郵件」,更垂涎中華電信帳單郵件及中國信託商銀…….等眾多大宗用郵客戶,且搶的都是屬中華郵政法定專營權的「帳單郵件」,相關郵件甚至還印上「郵政符誌」,每一家大宗戶每月所交寄的「原屬於我郵且具有通信性質的郵件」,這些大宗戶每月至少有5、6百萬件的交寄量,這些「帳單郵件」幾乎養肥了上大郵通等民營遞送業者,上大郵通曾有意股票上櫃,幸好在總公司高層與筆者的努力下,陸續將上大郵通的大宗戶一一攬回,最終導致上大郵通吹起熄燈號,除去了中華郵政的心頭大患〈相關業者不當的競爭手法與惡性降價行為,嚴重影響郵政本業的生存〉,間接保障了郵工的工作權,避免因郵遞業務大量萎縮,而導致郵政本業幾乎陷於崩盤的危機,且因為筆者每次陳情時都會將 許董事長仁壽先生也列為正本收件人,所以 許董事長對筆者印象深刻。 在92年1月31日藉由與 許董事長某一座談會的機會時,我提出了許多建言與事證,並表示將藉由「勞工董事」在董事會提案,要求政府所派任之「官股董事」協助,就「官股董事」背後所代表之政府機關動用「公權力」,介入調查藉以維護「郵權」, 許董事長當著眾多長官詢問我:「如此擋人財路〈一擋就是數十億元商機〉,不怕有殺身之禍?」個人答謂:已身罹癌已進入第三期,只想好好活在當下,把握每一天,身為國家公務員自當有維護中華郵政這國家資產之責;許董事長聞言之後表示汗顏,並言:台北公司若有不適任之管理階層應予撤換,並囑筆者應多保重等語。 許董事長仁壽先生事後並以正式公函致意: 進興寅兄惠鑒: 據悉吾兄任事積極、戮力從公,長期以來並熱心參與郵務工會事務,於提案建議業務興革及爭取員工權益方面貢獻良多,至為感佩!郵政改制後,吾兄更利用公餘之暇,自費印發宣傳資料寄發給用郵客戶,致力協助郵政專營權及郵資符誌專屬權著有績效,足堪為員工楷模,特函表達誠摯謝意。請仍一本服務郵政之初衷,繼續貢獻心力,是所至盼,耑此 順頌 業安 許仁壽〈並簽章〉敬啟 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 業自第0920400794號 訴說這一段過往努力為公的過程,只是想表達一個信念:筆者做得到的,期勉我郵同仁也不要妄自菲薄,只要對郵政有向心力,大家都可以有筆者如此般獲得事業最高主持人的肯定。台北郵局曾為此記了我一個大功,其實有沒有大功對我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個人的努力能夠獲得肯定那才是個人努力不懈的動力。 而本文之用意,是感念 許仁壽先生在郵政服務期間,藉由他財經專業背景的卓越領導才能,不僅打消了郵政投資股市未實現的投資虧損八佰六十三億元,更在任內為郵政賺了二個資本額,讓郵政事業連續三年圓滿達成盈餘繳庫的目標,並讓郵政員工年年拿到平均:四點六個月的考核與績效獎金;而據個人所知:在 葉菊蘭任交通部長時要 許董事長提出中華郵政「民營化」的計畫書,但
許董事長仁壽先生明確的告知當局:中華郵政沒有「民營化」的可能,只要有公司化的改革即可。 在 許董事長仁壽先生服務郵政公司,任滿一屆三年任期後,阿扁政府要 許董事長仁壽先生,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政策性指示下,許董事長二話不說就「掛冠求去」,許董事長的風骨由此可見,他不同於其他日後繼任之事業領導人之作為令人敬重與懷念。 而在中央政府再次政黨輪替後,所謂之「台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才又依法更名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是故特以此文表達感念之情。 撰述人:廖進興 身分證:A10076xxxx 住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 路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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