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中央銀行彭總裁懷南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星期二 檔案編號:人民幣定存案第一次陳情 附 件:無 發文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39號13樓 聯絡電話:02-291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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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儘速協助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人民幣定存業務。 說明: 一、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儲匯業務穩定經營,在金融市場吸金,今年已逾五兆餘元,對穩定國內金融市場有一定之效能,因此郵政之經營環境與市場競爭力之維護與適時改善至為重要。 二、
依聯合報2月15日報導:投資人民幣現在還是買點嗎?內容是將100萬新台幣存定存年利率是百分之一點三四,一年利息是13400多元,若以同一筆錢專案(從台灣銀行所獲資訊)辦理人民幣定存,利率是百分之三點二計算,一年利息是32000元,利差高達18600餘元,而中華郵政目前僅獲准辦理兩岸通匯業務,尚不能辦理人民幣定存業務。 三、
個人是郵政退休員工也是郵局定存客戶,在郵局有定存單約八張,若郵局不能儘速開辦人民幣定存業務,積於利差之損失,個人勢必全部提出改存有辦理人民幣定存之金融銀行,個人會有此考量,相信廣大郵局之定存戶亦當有此思維與可能提前解約,向其他銀行辦理申辦人民幣定存之可能,對郵政儲金業務勢將產生嚴重衝擊,對協助穩定金融市場之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四、
本陳情書將同步向金融管理委員會民意信箱及傳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惠請兩單位儘速加緊腳步申辦,並祈相關兩單位申辦時, 中央銀行與金融管理委員會能儘速核准中華郵政辦理人民幣定存業務,避免如我般之郵局定儲戶提前解約,轉存有辦理人民幣定存之其他銀行。 五、
為協助穩定郵局原有之儲匯業務市場規模佳惠一般郵局儲戶,在中華郵政向 央行及金管會提出申辦人民幣定存業務時能儘速予以核准,特以郵政人與一般用郵儲戶之立場提陳本陳情書,惠請有司單位儘速申辦與核准。
祈請 協處。是所至盼! 正本:金融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曾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翁 副本:中華郵政工會理事長 鄭
關懷郵政系列發行人: 廖進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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