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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郵工僅只向行政院長陳情即順利完成本案

〈聯合報)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 星期一

中華郵政聘臨時工 違法

郵差與櫃檯不適用「定期契約」聘近千名契約工

明顯規避退休金、資遣費 每案最高可罰六萬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中華郵政公司員工最近檢舉公司為規避退休金、資遣費支出,以十一個月為期,進用近千位臨時人員擔任郵差或櫃檯服務員,不僅違反勞基法規定,更衝擊郵務品質。

 勞委會初步認定中華郵政違法。官員指出,郵差和櫃檯人員都非臨時性工作,不得以臨時人員任用,若中華郵政不改正,將要求地方政府開罰,每案可處六千元至六萬元罰鍰,且將針對中華郵政勞動檢查。

  台北郵局工會代表廖進興最近具函向相關部會檢舉,指中華郵政自九十二年元月改制公司後,人事行政局與交通部要求精簡員額,公司迄今裁員三千三百餘人,但交通部要求員額需遞減至兩萬五千三百人,公司為達目標,一再精簡人事,不足人力改以臨時人員擔任。

 廖進興指出,郵政服務屬勞力密集服務業,交通部一紙命令,讓中華郵政不僅將運輸、郵件分揀、封發、窗口作業等多項業務「外包」,最近更以進用每十一個月須離職三個月,之後再進用的方式聘雇臨時人員,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

 廖進興說,郵局窗口臨櫃業務人員,業務養成至少三個月,工作才順手就得去職,不僅還得重新訓練新手,影響調度,還可能發生櫃檯臨時人員侵占客戶財物情事。投遞郵件部分,若以臨時人員擔任,很難建立敬業精神,若發生信件遺失或被丟棄,造成收信人權益受損,誰來承擔後果?

 據指出,中華郵政公司與臨時人員簽訂的「定期約雇人員勞動契約書」,契約期限十一個月,契約期滿,雇傭關係即終止,工資計算每小時一百零三元,按月給薪。契約書還載明試用期四十天,試用期間,雇主可隨時解約,不發給資遣費。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黃秋桂說,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及「不定期」,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等有一定工作期限的工作,才可訂「定期」契約;凡屬繼續性、無一定期限工作者,都應視為不定期契約,郵差或郵局櫃檯服務員,並無淡旺季,不得視為「定期契約」。

 依勞基法規定,定期契約期滿後,勞工不得向雇主要求加發預告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等,臨時工作達一年,須報主管機關核備;廖進興說,中華郵政以十一個月為期雇用臨時人員,就是在規避勞基法。

中華郵政:

精簡人事  才改約雇

(記者韓青秀/台北報導)中華郵政遭員工檢舉違法聘雇臨時人員,中華郵政總經理黃水成指出,因公司員工數已達人事行政局所訂員額上限,為因應旺季時大批郵件,只好約雇臨時人員遞送,對於勞委會認定違法,黃水成表示,將等看到公文後再決定改善措施。

 黃水成表示,人力不足問題已多次向交通部反映,但受限國營事業精簡人事政策,才改雇臨時人員,且約雇契約是雙方同意,雇用期也未如外界所指,以十一個月期限來逃避勞資責任,而是根據任務的需求,來決定聘雇長短。

 黃水成強調,臨時工至少需完成一、二周職前訓練,並有嚴密的稽察機制,中華郵政的送件服務品質不會打折。

希望各級郵工同仁督促各級郵務工會努力完成

本帖最後由 廖進興 於 2014-1-12 10:18 編輯

前年小郵工協同高雄富雄兄前往總公司拜訪郵務處及人事處,針對「第三方支付業務」及「不定期契約工之薪資待遇」提出意見,承蒙人事處陳處長允諾,且當場提出總公司對不定期契約工之薪資待遇已有妥善方案,將向  交通部報核即可實施,也因此有去年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約僱人員僱用要點」之產生。
本要點將不定期約僱人員法制化,並於102年10月2日發文人字第1020202464函,並定於民國103年1月1日起實施;約僱人員自第20級起敘並逐年依考核晉級調薪至1級最高薪。唯美中不足的是若無級可晉時不能比照「轉調人員」當年加發一個月薪資以為補償。
本案之完成相信郵務工會也曾多次力促總公司協調完成,我等並不敢邀功,只是將過去的歲月與努力向郵工網友報告。
並期盼在「轉調人員」尚未完全退休前,所有郵政人含「專業職」、「營運職」、「不定期約僱人員」及各級工會共同努力,針對「無級可晉」之各級人員「碰頂」時應加發一個月薪資為共同目標,且此目標並應在「轉調人員」全部退離時完成。
也期許我郵中華郵政公司主政者能將心比心,92年前的「轉調人員」可以,為何92年後進局之各等人員何以不能比照辦理?
中華郵政為國營事業有必要在財務狀況許可時應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讓所有的郵政人能以郵政為自己終身的事業而戮力於各工作崗位,讓各級郵工有夢有願景是從事各工作崗位的動力。
小郵工敬PO
如今政府高層不斷呼籲民間企業要為員工加薪之際,身為國營事業之我郵中華郵政,若事業能達成立法院所要求之預算繳庫盈餘,也該為相關人等逐夢,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盼望各級工會及郵政主政者能善體馬、江體制之呼籲,讓92年進局之廣大基層郵工在「碰頂」後之年,年關之際能有一筆適當收入讓基層過個好年,也讓相關員工更有能力消費或累積財富為來年累積購屋之能力。
希望執有工會資源之郵工同仁或工會幹部能率先向郵政主政者積極爭取,莫待小郵工以「關懷郵政系列」發行全郵區時,工會才爾後跟進,落得類似小郵工替11個月之定期契約工爭取改為「不定期約僱人員」之下場,當年之成果令中華郵政工會蔡理事長甚為難堪,希望目前擁有工會資源之郵工幹部能挺身而出,就從下週一起和事業相關主管溝通,卑以建立能鼓舞員工心向郵政之動力。
本呼籲仍有待各級郵人透過各種管道共同努力,方能成事。
小郵工敬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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