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13# Guest from 220.134.18.x
事情發生在2012年5月
鳳山郵差接受勞檢所訪問後,被高層"特別照顧"
並有耳語傳出指稱該員為抓耙子,告密者
長官給壓力,身旁同事也給壓力,終於....
http://tw.myblog.yahoo.com/hzc0936054870/article?mid=5325
家屬投書
致鳳山郵局、南區勞檢所:
當我挺著大肚子,勸我先生離開化工工程師一職,到郵局報到那一天,圖的是郵局可以帶給我們及即將出世的孩子,一個穩定平凡的生活,從不希望他當英雄,但更不願意他當烈士。 5/23前天晚上11點,我看見我先生打破杯子,渾然不知發呆的背影,問他是工作太累導致的嗎?他才回神徐徐道出這些心酸的過程~ 5/16勞檢所派員前來鳳山郵局,實施檢查郵局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發現我在5/3時加班4小時(股長曾說加班,要我符合簽退時間,核准與否決於科長,怪只怪我入世不深,不懂弦外之音,也沒注意當天雖非最晚送完回局,但只有我寫加班4小時),便指名要詢問我,我在當下多位長官環繞下(科長、股長、稽查…),接受詢問。
勞檢員問:何時下班? 我回答:晚上9點多。(我小心翼翼的回答,看著眾長官環繞下,我不知該辦,但怕偽證觸法只好誠實作答)
勞檢員問:什麽時候吃晚餐
我回答:晚上10點多(回家後吃了一碗維力泡麵)
接下來,我害怕的秋後算帳的日子來了…… 5/18上午8點時,我被告知至鳳山郵局3樓科長室開會(關門會議),在那密室中,我依然單獨的被眾長官環繞(科長、股長、稽查..),那會議名稱為:鳳山郵局投遞股【有關違反勞基法連續工作12小時】關懷檢討會,老實說我覺得相當的恐慌,雖然加了「關懷」2個字,緩和了議程的名稱,但畢竟檢討的會議,我只是一名小郵工,沒有任何決策力,為何我需要列席,處於這個密室中,接受長官們偵訊、圍剿、錄音、簽名、拍照…,我開始不安的解釋……害怕恐慌的讓我不知所云了。唉!我只是一個小郵工啊!
想想或許牙一咬,就會風平浪靜,但這一切並不能如我所願,開始尖酸刻薄挑釁的言語四起:爪耙子、告密者、手腳慢還敢寫加班…(當然沒具名),更可怕的是隨時處於被約談錄音,這些日子,我開始很痛苦、睡不著、不愛說話、精神渙亂、甚至連寫簽退簿也會寫錯,而且腦海中總會不停的回想揣測,長官們所講真正意義是什麽?例如:科長說在他郵政生涯在職場上,曾揍過兩個人,他要跟我表達的真正意思是什麽?雖然他很平穩的跟我述說。又例如:股長說超時可申請加班,是真的嗎?如果當時我跟其他人一樣沒報加班,事情就不會這樣嗎。再例如:稽查四處說告密者,是在說我嗎?但我從沒告密過啊!為何總要在那故意冷嘲熱諷。…太太,我想我生病了………
各位長官們,當你們看完一個先生對太太的如此敘述時,你們的感受是什麽?莞爾一笑,還是要開始想該如何消毒?如何栽贓?如何玩死他?…但我非常肯定的是你們不會有一絲憐憫之情,因為他不是你的家人。或許你們正為了找到一個老實的替死鬼而感到興奮,但請高抬貴手,他還有兩名幼兒(6歲、4歲)需靠他養育成年。 【任何的成功,也不能彌補一個破損的家庭。】 5/24為了我的家庭,我放下所有工作,致電到南區勞動檢查所,提出嚴重抗議,對於勞檢員職責所在我能理解,但你們忽略了當時情境,簡單說如:明查暗訪、偵查不公開,是對受訪者或證人的一種保護。當下那種情境,如同一隻初生之犢被帶進狼群中,當獵人一走,他還能活命嗎?再者如勞檢員洪志文技正所言,若你們一定要有人或事為據,為何是僅是找一個人及美化過的簽到、退簿,而不是找一些人及那不易作假的監視系統,實為不解。觀看監視錄影有那麽難嗎?實景、實情屆時不就原形畢露了,不是嗎?再者郵局長官們絕不會帶監視器,到密室裡,對監視器開個--鳳山郵局投遞股【有關違反勞基法連續工作12小時】關懷檢討會,再怪它照到那麽多超時小郵工吧!
唉!為了不願讓我先生背負鳳山郵局受罰依據的千古罵名,雖知那並非我先生之過,但無法阻止那悠悠之口啊,自私無禮要求勞檢所洪技正,撤回對鳳山郵局的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部分之罰鍰,並轉告鳳山郵局長官,該項違反與我先生無關。當下洪技正也允諾:自稱也是有家庭之人,雖然鳳山郵局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部分是事實,也已案移至高雄市政府依法處理,看我如此保護先生、捍衛家庭的決心,願意為我的先生、家庭,盡自己所能,協助的鳳山郵局處理違規罰鍰事宜。
感謝南區勞動檢查所副所長的指示關切,但針對檢查所查訪時,小民有一個小小的請願,是否可考慮將上述所言,納入貴所議程中,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被詢者,因而受其所害。
5/25約14:00感謝南區勞動檢查所洪志文技正,為了挽救一個苦難的小郵工,願利用自己休假的時間,再度親自至鳳山郵局對長官們協助罰鍰、說明事宜,是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非謝先生個人違反,如此已造成謝先生家庭困擾及告知謝先生絕非投訴檢舉人。但鳳山郵局副理並不採信,當眾直言有證據為謝先生為幕後黑手,經由他人白手套(陳惠澤)請託檢舉流程,實為惡質之人(5/25 21:30鳳山工會吳國財理事長致電關懷時詢問之)。
針對鳳山郵局副理,當眾公然昭告有證據,稱我們實為白手套後的黑手,即有證據,事關名譽,我們又為當事人,理當有權要求出示,倘若副理無法出示所謂有效的證據,一個上位者不經證實,如此毀人名譽、嫁禍,讓一個小職工承受這種莫須有的罪名,應要接受公裁。再者若有明知實情,為著殺雞儆猴效益,刻意栽贓、誣衊、散播謠言者,必尋求法律途徑。
5/25約16:00我先生送完信回局,告密者之論又再度四起。 5/25約17:30輾轉聽到他自語:孩子還小,無論如何,逼我也不會離職,可是長官說:不會給我好的考核,他們要殺雞儆猴,因為鳳山很多人告,我沒告密、我又沒錯,為什麼是我,因為那個勞檢員的詢問,我就要背黑鍋嗎?
親愛的鳳山郵務科長,你的轄區很多人告時,那是體制出了問題,找黑鍋、殺雞儆猴的管理策略,就能解決嗎?如此的費心跟我先生解說你的政策手段,在此我只能無奈告訴你,從未讀過管理學的他--聽不懂……小民婦淺言。
5/25約18:00前往精神心理科就診
5/25約22:40我們第一次打電話給陳惠澤(網站取得),請他協助我們申訴陳請,並佐證我們並非投訴檢舉人或更不是教唆之幕後黑手。
5/25約23:30致電給鳳山工會吳國財理事長,不再想息事寧人,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